鲁迅的故事作文

时间:2021-08-31

  导语:鲁迅小的时候,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看作宝贝一样。小编收集鲁迅的故事作文,欢迎阅读。
 

  第一篇:鲁迅的故事

  今天我来试着以一种私人的方式,谈论鲁迅先生。

  第一,我喜欢看他的照片,他的样子,我以为鲁迅先生长得真好看。

  老先生的这张脸非常不买账,又非常无所谓;非常酷,又非常慈悲。看上去一脸的清苦、刚直、坦然,骨子里却透着风流与俏皮……可是他拍照片似乎不做什么表情,就那么对着镜头,意思是说:怎么样!我就是这样!

  法国人摆得出司汤达、巴尔扎克的好样子;英国人摆得出哈代、狄更斯的好样子;德国人摆得出歌德、席勒的好样子;俄国人摆得出托尔斯泰或者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好样子;20世纪的印度还有个泰戈尔,也是好样子———现代中国呢,大家想想看,除了鲁迅先生,哪一张脸摆出去,要比他更有分量,更有泰斗相,更有民族性,更有象征性,更有历史性?

  而且鲁迅先生非得那么矮小,那么瘦弱,穿件长衫,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站在那里。他要是长得跟萧伯纳一般高大,像巴尔扎克那么壮硕,便是致命的错误。可他要是也留着于右任那样的长胡子,或者像沈钧儒那样光脑袋,古风倒是有古风,毕竟还是不像他。他长得非常像他自己,非常地"五四",非常地"中国",又其实非常摩登……

  在最高意义上,一个人的相貌,便是他的人。

  我喜欢鲁迅的第二个理由,是老先生好玩。就文学论,就人物论,他是百年来中国第一好玩的人。

  70年来,崇拜鲁迅的人说他是位斗士、勇士、先驱、导师、革命家,说他是愤怒激烈、疾恶如仇、"没有半点媚骨"的人;厌恶鲁迅的人,则说他是心胸狭窄、不知宽容、睚眦必报、有失温柔敦厚的人。总之,综合正反两面的印象与评价,都肯定鲁迅是个很凶、很严厉、不通人情的人。

  现在我这样子单挑个所谓"好玩"的说法来说鲁迅,大有"以偏概全"之嫌,但我不过是在众人的话语缝隙中,捡我自己的心得,描一幅我以为"好玩"的鲁迅图像。

  随便举个微不足道的例子吧。在《看萧和"看萧的人们"》中,记录内山完造那边通知鲁迅说,萧伯纳到了上海了,正在孙夫人即宋庆龄家里吃饭,问他愿不愿意去见见。鲁迅于是写道:有这样的.要我去见一见,那就见一见罢。

  什么意思呢———鲁迅知道萧是大人物,鲁迅知道自己也是大人物。不去见,或赶紧去见;看得很重,或存心看轻,都没必要,都不恰当、不大方。其实鲁迅是想要见见的,又其实"特意搜寻着要去见一见的意思,倒也没有"。现在人家来了,邀请也来了,那么:有这样的要我去见一见,那就见一见罢。

  这意思很深,也很浅,很率性,也很得体,他当时那么想了一想,事后这么写了一笔,很轻,很随便,用了点心思,又看不出怎样用心思,然而有这么一笔在———后来便写他去了,居然坐在那里看萧和众人吃饭,看萧怎样不熟练地使筷子夹菜———这就是我所谓的好玩,很不起眼的两句话,年轻时读到,不注意,中年后读到,我心里笑起来。

  在回忆老先生的文字中,似乎女性比较地能够把握老先生"好玩"的一面。近年的出版物,密集呈现了相对真实的鲁迅,看下来,鲁迅简直随时随地对身边人、身边事在那里开玩笑。那年他送书给刚结婚的川岛,就在封面上题词道:我亲爱的一撮毛哥哥呀,请你从爱人的怀抱中汇出一只手来,接受这枯燥乏味的《中国文学史略》。那种亲昵、仁厚、淘气与得意!一个智力与感受力过剩的人,大概才会这样随时随地讲"戏话"。

  我所谓的"好玩"是一种活泼而罕见的人格,我不知道用什么词语定义它,它的效果,绝不只是滑稽、好笑、可喜,它的内在的力量远远大于我们的想象。

  第二篇:鲁迅的故事

  鲁迅小的时候,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看作宝贝一样。

  还在进“三味书屋”前,他在自己的启蒙老师——一位远房叔祖父那里看了不带图的书。这位老师曾经告诉他,有一部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怪物……可惜一时找不到了。这么一部有趣的书,可把鲁迅吸引住了。他念念不忘,梦寐以求,把他的保姆长妈妈也感动了。长妈妈不识字,她探亲回来时,就设法给鲁迅买回了这部书。一见面,长妈妈把一包书递给鲁迅,高兴地说:“哥儿,有画的《山海经》,我给你买来了!”

  一听这消息,鲁迅欣喜若狂,赶紧把书接过来,打开纸包看了起来。

  这是鲁迅最初得到的心爱的书。后来,识字渐渐多起来了,他就自己攒钱买书。过年,有种习俗,大人往往给孩子一点钱,叫做“压岁钱”。鲁迅得到压岁钱后,总是舍不得花,攒起来买书看。

  鲁迅小时候,不仅酷爱读书,而且还喜欢抄书,他抄过很多书。显然,抄书使他得益匪浅。他的记忆力那么好,读过的书经久不忘,这与他抄书的爱好是密切相连的。

  鲁迅小时候对书籍特别爱护。他买回书来,一定要仔细检查,发现有污迹,或者装订有问题,一定要到书店去调换。有些线装书,很容易脱线,他就自己动手改换封面,重新装订。( cnfla:www.cnfla.com )

  看书的时候,他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看看手指脏不脏。脏桌子上是不放书的,脏手是不翻书的。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页的习惯。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各样的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箱子里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

  鲁迅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习惯,贯穿了他的一生。他读过的书浩如烟海。他购置的书,仅据《鲁迅日记》上的“书账统计”,从1912年至1939年,就有九千多册。他收藏的书,总是捆扎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

  第三篇:鲁迅的故事

  鲁迅十三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案被逮捕入狱,父亲长期患病,家里越来越穷,他经常到当铺卖掉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再在药店给父亲买药。有一次,父亲病重,鲁迅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看到他迟到了,就生气地说:“十几岁的学生,还睡懒觉,上课迟到。下次再迟到就别来了。”

  鲁迅听了,点点头,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

  第二天,他早早来到学校,在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

  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病更重了,鲁迅更频繁地到当铺去卖东西,然后到药店去买药,家里很多活都落在了鲁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里的事情,然后再到当铺和药店,之后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课。虽然家里的负担很重,可是他再也没有迟到过。

  在那些艰苦的日子里,每当他气喘吁吁地准时跑进私塾,看到课桌上的“早”字,他都会觉得开心,心想:“我又一次战胜了困难,又一次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

  后来父亲去世了,鲁迅继续在三味书屋读书,私塾里的寿镜吾老师,是一位方正、质朴和博学的人。老师的为人和治学精神,那个曾经难鲁迅留下深赢得记忆的三味书屋和那个刻着“早”字的课桌,一直激励着鲁迅在人生路上的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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