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相信有许多人,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一个英雄,也是一个模范,一个永垂不朽的名字——雷锋!
雷锋,原名雷正兴,1940年12月18日雷锋出生在湖南省长沙望城县简家塘一个贫苦农民家里。那时人民都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雷锋的爷爷就是被地主逼死的。雷锋在不满七岁时就成了孤儿。邻居家的六叔奶奶收养了他。他为了帮助六叔奶奶家,常常上山砍柴,可是,当地的柴山全都被地主婆霸占了,不许穷人去砍柴。有一天雷锋到蛇形山砍柴,被徐家地主婆看见了,这个地主婆指着雷锋破口大骂,要雷锋把柴运到她家,并抢走了柴刀,雷锋哭喊着要夺回砍柴刀,可那地主婆竟举起柴刀在雷锋的左手背上连砍三刀,鲜血顺着手指滴落在山路上。雷锋赶忙捂住伤口,忍住疼,两眼瞪着地主婆,心想:“总有一天,我要报仇!”从此,雷锋手背上留下三条伤疤。支。1950年,雷锋当了儿童团团长,积极参加土改。同年夏,乡政府的党支书供他免费读书,后来加入少先队。
1956年夏天,他小学毕业后在乡政府当了通信员,不久调到望城县委当公务员,被评为机关
模范工作者,并于1957年加入共青团。1958年春,雷锋到团山湖农场,只用了一周的时间就学会了开拖拉机。同年9月,雷锋响应支援鞍钢的号召,到辽宁鞍山做了一名推土机手。翌年8月,他又来到条件艰苦的弓长岭焦化厂参加基础建设,曾带领伙伴们冒雨奋战保住了7200袋水泥免受损失,当时的《辽阳日报》报道了这一事迹。在鞍山和焦化厂工作期间,他曾3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5次被评为标兵,18次被评为红旗手,并荣获“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的光荣称号。
1959年12月征兵开始,雷锋迫切要求参军,焦化厂领导舍不得放他走。雷锋跑了几十里路来到辽阳市兵役局表明参军的决心。他身高只有1.54米,体重不足55公斤,均不符合征兵条件,但因政治素质过硬和有经验技术,最后被破例批准入伍。参加人民解放军后,编入工程兵某部运输连四班,任班长。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要是对人民有利的事,他都心甘情愿地去做。他曾多次立功,被评为节约标兵和模范共青团员。1960年11月入党,并被选为抚顺市人民代表。1962年8月因公殉职。
雷锋的一生,都在为这国家、为人民所工作着,他应当我们去学习,去记住,去怀念。雷锋,这个熟悉的名字,在我们的心中闪烁着不灭的光辉。他把自己旺盛的青春全部献给了党,献给了人民,他的高尚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必将在我们青少年一代身上不断发扬光大,他那不可磨灭的美好形象,将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
雷锋——平凡而又朴素,伟大而又崇高。当有人在花天酒地时,他——在艰辛地工作,当有人在欺压人民时,他——在为人民得自由而奋斗,当有人正在享受家庭的温馨时,他——在为逝去父母而哭泣。
雷锋——在那他那人生的道路上,闪出不类的火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