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民办初中入学条件
进入初中,学生学习的课程与小学有很大的不同。学生们会接触到一批新的学习科目,初中新设的课程有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而每个年级会变更一些科目。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西安民办初中入学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报名条件
有选择民办学校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具有西安市户籍〔5月31日(含)前落户〕或西安市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具体见《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9〕50号)。需要注意的是,选择到民办学校初中就读,须以家长和学生自愿为前提、同时、建议家长充分考虑家庭实际情况,理性为孩子选择合适的学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均可报名:
1、具有西安市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具有西安市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具体见《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9〕50号)。
二、报名方式
我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通过“电脑随机派位+面谈”的招生方式,报名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相结合方式招生,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招生的比例为4:6。报名学生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直接全部录取报名学生。
三、公办和民办同步招生
全市各民办学校严格落实《西安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通知》(市教发〔2018〕175号),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不得跨市域招生,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四、只能选一所学校
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学校,实行网上统一报名。(www.Xsc.cn)学生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aywjy.com)或微信公众号(xaywjy)进行报名,须同时上传一寸正面免冠近期彩色证件照。
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摇号和面谈必须是同一所学校。摇号结束后,如果未能摇中,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参加和摇号一致的学校的面谈,取得面谈凭证。
五、资格审查及报名
资格审查及网上报名时间:5月20日8:00—5月31日18:00。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接受报名登记。
各区县教育局6月1日12:00统一通过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学校报名人数。
六、招生录取
报名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采用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相结合方式招生。
报名学生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直接全部录取报名学生。
1.电脑随机派位
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各区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在辖区同一地点集中进行。
电脑随机派位时间:6月3日10:00全市同时开始。
小编梳理:
将学生报名数据导入经过严格审查的电脑随机派位系统后,将学生报名数据导入电脑随机派位系统中然后选取学校,接着对报名学生的序号进行3次随机排序,以验证“电脑随机派位号”的随机性及无规律性。随机排序后,邀请现场监督人员代表按下随机派位键,开始派位,电脑随机派位结果随机依次产生。
2.面谈
凡已报名参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又愿意参加该校面谈的学生,应二次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或微信公众号,申请参加原报名学校面谈并打印面谈凭证。由学生本人持面谈凭证到该校参加面谈。
3.面谈方式
面谈采用谈话方式进行,有条件的也可根据实际探索小组活动方式。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严禁出现“奥数”内容。不得向学生提供纸笔。
申请面谈并打印面谈凭证时间:6月6日8:00—6月10日18:00
面谈申请人数公布:各区县教育局6月11日12:00通过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学校面谈申请人数。
凡已报名但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且愿意参加该校面谈的学生,须于6月6日8:00至6月10日18:00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
(网址:http://www.xaywjy.com)或微信公众号(xaywjy)申请面谈。申请成功后,系统随机确定面谈日期和时间,生成面谈凭证,即可自行打印。面谈凭证是学生参加面谈的唯一证明。
4.面谈时间:6月15日—6月19日。
5.面谈结果公布
各区县教育局于6月20日当天12:00前,通过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谈录取名单。
小编梳理:
和2018年不同的是有可能出现小组活动,也就是通俗意义上的群面,专业术语叫做无领导小组讨论,一般4-8人不等,参与者得到相同的信息,但是都未被分配角色,大家地位平等,要求小组成员分析有关信息并提出一个最终的解决方案,考察小组成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辩论能力以及处理人际关系等技巧。
七、补录
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电脑随机派位+面谈”工作结束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可实施补录。补录办法见《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剩余招生计划补录工作实施办法》。
八、其他事项
参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未被录取的学生,于6月30日前,由各区县教育局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9〕50号)安排入学。已被民办学校初中录取的学生,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放弃民办学校学位。
经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学,按照《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办法》(市教发〔2017〕158号)执行。
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中,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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