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1-08-31

  【篇一】

  一、指导思想

  围绕“110,与您携手共创平安”这一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活动,让群众深入了解110接处警工作,了解公安机关系列便民利民服务举措,拉近警民距离,增近警民关系,力求宣传效果更加明显,确保110宣传活动深入持久。同时,将传统走访宣传与现代媒体传播手段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宣传110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理解110、关心110、爱护110、支持110,共同促进110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由沙市区委常委、公安局长黄万发任组长,副政委王新、政工室主任马超任副组长,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网监大队、巡警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 110宣传日”活动领导小组。指挥中心具体负责活动的筹备、策划、实施。

  三、活动安排及任务分解

  (一)党委成员“当一天接处警民警”岗位活动。

  活动时间:2015年1月10日前。

  活动内容:分局党委成员分别深入指挥中心、警务站、派出所和社区等岗位跟班作业,走访群众,体验实情,督促指导接处警工作。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政工室、巡警大队、各派出所

  (二)开展对外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2015年1月5日至10日

  活动内容:

  1、在警务站、派出所的LED显示屏上发布110宣传标语;在辖区繁华街道、路口悬挂110宣传横幅;在“平安沙市”网上公安局主页进行宣传。

  2、各派出所组织社区民警深入辖区学校、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材料和征求意见表、个别走访等形式,征求群众对110的.意见、建议,重点回访曾经投诉过110或警情回访中不满意的当事人,调查情况、消除误解,进一步增进警民互信。

  3、巡警大队沙隆达警务站因地制宜开展110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危难时如何正确、快速拨打110报警,提高为民服务意识,最大限度地发挥110的作用,减少恶意骚扰110现象的发生。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政工室、巡警大队、各派出所

  (三)沙隆达广场集中开展110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2015年1月10日9时至11时

  活动内容:配合市局通过摆放展板、印发宣传册等宣传方式,在沙隆达广场开展110宣传咨询活动,提高人民群众自身防范能力和意识。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巡警大队、消防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110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110工作的宣传活动,是爱民实践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建立完善应急机制、推进110接处警工作再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宣传工作。

  (二)创新宣传形式,大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各单位要集思广益,灵活创新,既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户外LED显示屏等传统新闻媒体、媒介,还要依托网上公安局、公安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通过在线访谈、微访谈、微博联动直播等有效形式,全方位、深层次、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真正达到宣传效果。

  (三)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及早谋划,精心制定宣传活动的计划和安排;要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参与活动,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篇二】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110及110社会联动主题宣传活动,全面展示全县公安机关及110社会联动部门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新亮点,展示公安机关及110社会联动部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的新形象,进一步增强110和110社会联动工作透明度,增进人民群众对110和110联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推进社会管理和服务创新,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开好座谈会。春节前,结合行风评议、效能考评邀请行风廉政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居委会代表、群众(客户)代表召开座谈会,征求对单位和行业工作意见和建议。

  责任单位:各110接处警单位

  (二)深入开展访评活动。结合公安部部署的“三访三评”大走访活动,组织民警深入上街面、进社区、入学校、走企业、下乡村,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接处警工作的意见(责任单位:各派出所、治安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元旦过后邀请联动单位领导、金融单位保卫部门领导到指挥中心座谈并参观,座谈内容110社会联动工作、CK报警联动工作(责任单位:指挥中心)。

  (三)组织一次110专题采访报道。活动期间邀请明溪电视台记者对110工作进行专题采访;在电视台《侨乡警务》栏目做一期110工作专题报道。

  责任单位:警公办。

  (四)向手机用户发送110宣传短信。宣传短信内容由县警公办拟定,县指挥中心负责协调移动、联通、电信部门向手机用户发送宣传主题的公益短信。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警公办。

  (五)举办110宣传日大型广场宣传活动。时间:1月10日上午10∶00至11∶30,地点:珩城综合市场,参加单位:县局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警公办、治安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城关派出所,城区各110社会联动单位。活动现场将设立五个活动区:警民恳谈区、联动服务区、警民互动区、展版宣传区。邀请有关县领导及110联动指挥部领导出席。

  1.联动服务区。参加单位:城区110社会联动部门共15个单位,每个单位至少2人参加。活动内容:由110社会联动部门发放宣传单、办事须知,提供法律法规和业务咨询活动。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参加。

  2.警民恳谈区。参加单位: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出入境、警公办、治安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城关派出所。每个单位至少2人到场参加。活动内容:在现场与群众恳谈,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听取群众对公安工作、警民关系建设等的意见和建议,解答群众咨询,分发宣传品,为群众现场办理有关公安业务。

  责任单位:县警公办、各参加单位。

  3.警民互动区。参加单位:刑侦大队、警公办和警务保障室。活动内容:向群众现场展示、演示公安新型武器装备、警用器械。

  责任单位:警务保障室。

  4.展板宣传区。由公安交警、刑侦、消防部门及110社会联动部门提供宣传展板,向群众宣传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

  责任单位:110社会联动办、各参加单位。

  5.开展网络宣传活动。警公办民警在宣传活动现场开展网络在线宣传,携带笔记本电脑,电脑面板粘贴“明溪县公安微博”字样及网址,通过本单位的官方微博,适时播报活动情况,与在线网民进行现场交流。

  责任单位:县警公办。

  6.进行连线广播。市局在三明广播电台《警民时空》栏目开辟特别节目,与全市各县(市)活动现场进行连线广播。连线时间从10时开始。连线顺序:永安、沙县、大田、尤溪、将乐、泰宁、建宁、宁化、清流、明溪。每个现场连线二至三分钟。县警公办应事先做好连线准备,指定专人播报。播报内容应突出本单位活动的特色,做到生动活泼。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警公办。

  7.组织文艺表演。邀请县老年文艺演出队表演相声、小品等,向群众展示民警接处警工作和“110”职责等内容。

  三、有关事项

  (一)指挥中心负责落实“110宣传活动”珩城综合市场使用场地,城关所负责现场秩序维护,交警大队负责现场交通秩序维护。

  (二)指挥中心负责制作宣传场所的110宣传主题的横幅、气球拱门。

  (三)参加活动情况收集和总结由指挥中心与警公办负责上报。

  (四)主题宣传日活动期间,各接处警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到场参与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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