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讲到巴金的《小狗包弟》,我想起我曾经养过的那条小狗。是的,我也养过狗。那是四年前的事情。
妈妈和另两位同事,一时冲动决定买下它,起先说好是轮流抚养,而后来却因为各种原因,由我们一家承包了。我年幼懵懂,自然爱宠物,所以常常兴奋地把它搂在怀里,抱在床铺上。它也粘人,对于熟悉的人回到家中,会立起身子,两只前脚在我们裤腿上扒拉,让人忍不住将它抱起。爸爸看他活泼开朗,为它取名——悠悠。
悠悠不咬人,听到对门有陌生人的声音,老远就吠叫两声,表示“家里有我在呢。”,然后我吹一声口哨,它就撒开腿冲过来了,那时它可真的年轻,算来是等同于我的年纪的,虽说没有共通的语言却有着共同的话题。它的眼睛真的好看是装满水的多一滴就会溢出去的黑陶瓷器。我给他揉搓双耳的时候,两只手托着它的后脑勺,用手指按摩,它眼睁的溜圆,看着我,不露齿,不吐舌,但看的出来它笑得很灿烂。我对焦于他的双眼,那是怎样纯澈的心灵才会有这样空灵般的双眼。
起初的一两年,家里人都很爱他。
后来,我上了初中,更多的时间是和同学、朋友、作业在一起,而少了和它相处的时间。但它没有心理起伏,只是常睡在我书桌的旁边,每天渴望着我早点带他出去走走,再后来遛狗的任务已经完全转移到了阿姨的身上。我的责任只是负担一个‘主人’的空号。
之后的我走向一个全新的阶段——青春期。我拘泥于个人的快乐潇洒,不畏老师的控诉,父母的责骂。于是父亲开始行动,第一个目标便是悠悠。
他把它送走了。
我没有恼羞成怒,大闹一场,因为我从来也不敢翻过脸硬着干,顶多厚脸皮撑着。
日后回到家中没有讨我欢心的悠悠扒拉我的裤腿,我淡淡的心没有感觉。而后来我静静地回想起近年来我逐步逐步的对他冷落,心理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再后来,时间久了,我开始让自己释怀,告诉自己它在别的家庭有更爱它的主人,它生活的更好。
希望狗是善忘的,忘掉我这个没有尽责的主人,或许这样你才能原谅我。而我却忘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