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美作文(3)

时间:2021-08-31

发现美作文7

  西藏是佛教的圣地,而拉萨又是西藏的中心。一走进被群山包围的拉萨,便能远远的看见拉萨河对面依山而建、气势雄伟的红白相间的建筑。这便是拉萨,不,是整个西藏的象征——布达拉宫。而这红与白的交替,也组成了最美的布达拉。

  第一眼见到布达拉宫,觉得它灰淡,并不气势惊人。然而在久看她之后,会越来越觉得她的巍峨壮美。布达拉宫的脚下,是绿色葱茏的花园。绿叶硬朗青翠,花瓣洁白芬芳。它们在微风中轻轻款摆,在细雨中散发出清香。白色的宫墙在湛蓝天空、青葱绿树的映衬下,显得格外圣洁美丽。

  沿着“人”字形的楼梯,一层一层向上走,身旁是雪白的宫墙。石梯宽阔而曲折,每走上一小段台阶,呈现在我面前的都是截然不同的景象,或仰望布达拉宫重叠的群楼,以及众多小小的窗;或回头俯视拉萨城,一片片掩映在绿树中的民族建筑,以及飘扬的经幡,荡漾的桑烟,每一步都让人为之迷醉。

  踏过重重门槛,我们来到白宫外的平台下,她的主体建筑为白色,屋顶为暗红色,用金色装饰点缀,小小的窗户上垂着厚厚的布帘。远看像是一个冷峻的面孔,冷眼旁观1300多年的兴衰更替。刚一踏过白宫的门槛,浓郁的藏香便扑鼻而来,立即将我烦躁的心情抚平,进而将我带入一个神秘庄重的宗教世界。殿内充斥着昏暗的灯光,喇嘛诵经的声音浑厚而悠远,仿佛穿透了千年的历史。细细观赏镀金的佛像,一根根睫毛都描绘得那么仔细,一怒一嗔都惟妙惟肖。墙上色彩绚烂的壁画,虽然经年累月却依旧栩栩如生,传神地再现了当时的历史。

  既然来到了布达拉宫,就不能不想到松赞干布与文成公主。一千多年前,正是文成公主不远万里远嫁吐蕃,为藏地带来了和平与繁荣。千年后的我们理应去到这里看望她,然而我们来得太晚了,她已经化作一座雕像,静静地坐落在布宫的某个角落。然而她的脸上却依旧是平静的笑容,继续接受游客和藏民的朝拜。

  走在交错的廊道,用手轻轻抚摸沉淀着岁月的建筑。雕梁画栋,纹路精巧,色彩丰富,金碧辉煌,宫内的大小殿堂、门厅、回廊无不透出藏传佛教的神秘古韵。佛像前一盏盏明亮的酥油灯,记录着朝圣者永不止息的足迹;一条条洁白的哈达,缠绕着浓浓的祝福。

  从布达拉宫走出来,烟雨迷蒙,而背后的布达拉宫依旧分明。布达拉的脚下郁郁葱葱,春意阑珊。我站在她的脚下,长久地凝望那座红白相间的建筑,以及灰暗的天空,我被她的雄伟气势和无与伦比的美深深折服。我的心中仿佛长出一朵洁白的莲花,我知道,我与最美的布达拉相遇,这是她给予我的谢礼,让我不留遗憾地踏上归程。

发现美作文8

  美不在于外表,在于心灵——题记

  说一个人美,她必然有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可今天的见闻,改变了我的看法

  上午10时28分,市中心新尔玛超市

  繁华的商业经济大街,拥挤的车辆人流,构成了属于市中心的特色风景,人行道上一个女孩特别引人注目:身着一身白色蕾丝边洋装,乌黑的秀发,淡淡的粉妆加上一双黑色高跟鞋,让这个成长中的女孩有一丝沉稳与妖艳。倾动的嘴唇吃着香蕉……之后香蕉往后一甩,香蕉在空中做了一个完美的弧线,落了下来。暗赞一声:多么漂亮的动作呀!

  “什么人吗?人家环卫工人累死累活的打扫,城市才赢得国家园林城市的称号,哎!现在的孩子……”一位年迈的老爷爷露出不悦的目光,说着走到旁,捡起香蕉皮,塞进了不远处的垃圾桶里。这是一个素质问题,她丢掉的不仅是垃圾,而且是关于她个人的道德修养。

  “有那么严重吗?无知迂腐的市民”我叹了口气说道。

  上午11点43分,郊区胡同

  金黄的碎发,在阳光下洋溢着青春与活力。少年的步伐紧紧的跟着时代的潮流。在这个经济全球化,世界人民大一统的时代,各色各样的发色充斥着大街。在胡同的大树下,一群老年人喝着茶谈天说地,金发少年从他们身边走过。老人的话题不自觉的谈到了少年的身上。

  “哎!这不是刘三家那孙子吗?怎么出国了吗?头发怎么变色了?”其中的老人惊道。“谁说不是哪。一个中国人把头发染的花花绿绿的,像什么样子。哎!”还有林雨家老二竟把头发整个竖了起来,还言道“爆炸型”。什么东西!……

  老人们还在议论着,可我的心里充满了疑惑:这是时代的潮流,为什么在他们的眼中如此不堪呢!

  晚上8点,家中

  带着一身的疲惫与见闻,回到家中。同父亲讲道今天的遭遇。父亲原本晴朗的脸色变得严肃起来说道:孩子,评价一个人的美丑,不是从外表来看。美是看心理素质与道德素质,一个人再美,没有礼貌,没有素质,她也是丑的,知道吗?”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回到卧室。那一夜我第一次失眠,回想着白天的画面与父亲的话语……

  当清晨的第一缕光射过窗玻璃的那一刻,当父亲揉开朦胧的双眼的那一刻,我站在父亲的面前大声的说道:爸,我而发现美并不在于外表在于心灵。

发现美作文9

  从书籍中汲取知识和力量,是人生之必需.每个人从一出生开始,就在不停地学习各种各样的知识,以便将来在社会上更好的立足.

  我觉得读书就如同一个科学家去读当代文学作品,一个诗人去读某个考古学家的记录一样,读是因为喜欢,读是源于兴趣,有一句话说的好:“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它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正是这种兴趣的阅读,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

  读书已经成为我的一种习惯,小学时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看各种各样的“闲书”,从爸爸妈妈给订阅的儿童杂志,到一些文学名著,我都照单全收.即使是上中学以后,也是依然爱读书,也要在繁忙间隙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些许的休憩.拿起一本喜爱的书籍,就好像随手推开一扇窗户,欣赏窗外美丽的风景.这风景或粗犷豪放,或细腻委婉,或雄伟磅礴,或感人肺腑,令我浑然忘却了学习中的烦恼与不快,仿佛排徊在青山绿水之间,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挥着思想的翅膀,感受着生命的美好.

  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好朋友,我在书的海洋里漫游,从中得到了莫大的快乐,更使我的知识面也宽广了不少,在生活中,书还帮了我不少的忙呢.

  记得有一次星期天,我在家里做作业,邻居家的小孩到我家来玩.我的作业还没完成,就让他自己先玩.他玩了一会儿,竟然端起我的墨水瓶来了,他那么小,万一打翻了瓶子可就不得了了,我赶忙连连摆手:“别玩墨水啊……”话还没说完,小手已然把放在桌角的墨水瓶打翻了,墨水全洒在了小孩的浅色衬衣上,他惊叫起来,吓傻了,接着竟哇哇大哭起来.我急得六神无主:可怎么办那?闯祸了!我连忙跑到水龙头前去洗,可是使尽力气,墨渍怎么也搓不掉.正急得没主意的时候,我的目光无意中落在了放在桌子上的《知识杂志》一书上.我一拍脑门,不是刚看过嘛!上面介绍过,衣服上沾上了墨渍,可以先用饭粒涂在墨渍上用劲搓,在浸到肥皂水里洗,然后用干净的水漂清就洗去了.我何不实践一下呢!于是,我一把拉过了被墨水弄污了的衬衫,跑到厨房里,拿来了一勺饭,倒在污渍处,然后用力搓啊搓.过了一会儿,墨迹果然淡了,再使劲揉搓一会儿,墨迹只有铜迹大淡淡一块了.我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了一遍并绞干后,交给了邻居小孩说:“回去晒晒干就基本看不出印迹了,可以穿了.”他瞪着惊奇的眼睛问我:“你怎么知道米饭能洗掉墨渍呢?”我得意地说:“书告诉我的呗!”

  读书使我增长知识,正因为有了书,我才知道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豪放勇敢的武松…正因为有了书,我才发现世界有这么多的故事,有这么多的人.我喜欢书中的内容,幽默的,悲伤的,凄美的······

  我爱读书,读书使我的人生充实而从容,悠闲而舒适,安静而丰富,读书使我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