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时代的兵荒马乱总是会给老百姓带来巨大的生存压力!富贵是不信的,大部分的中国人在那个时代的眼影。他本身就有一种泥糊不上墙的混沌,都要他经历层出不穷的逃亡和失去,一次次为了活着而失去了自己的底线。
他好像在一路奔跑中另有一个欲望,那就是活着!看着他过着猪狗般的逃难生活,不顾一切的要跑,要回家,他的形象让人看起来可笑又可悲。最后他经历了一切终于活了下来,回来家,亲人们却一个个离他而去了,最后还是他自己一个人,苟延残喘的过,活的没有人样,但那又如何?
生命之所以生生不息延续万年,就是因为有人咬着牙也能挺过来,再活个几十年的生命的强大。生命的不息在于生命就算如此脆弱,如此饱经沧桑,也要承受着!
即使到最后,无亲无故,生命回到最初的个体,也要在田野里含着麦秸,带着打不倒的意志,活下来。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主人公福贵从一个有钱的爱赌爱嫖的二流子,到孤苦伶仃的一个人,经历了破落、贫穷、战争,一步一步失去了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另有一头很老的牛陪伴余生。
在悲剧的人生中,他学会了珍惜,珍惜自己的妻子,妻子做的一双鞋,最饿时老丈人省下的一小袋米,学会了宽恕,宽恕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战友,独自一人活着。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老人的歌声在空旷的傍夜像风一样飘扬。
随着歌声回到了过去70年所发生的一切灾难。是时间创造诞生和死亡,创造了平静和动荡,创造了记忆和感受。
徐家的老祖宗不过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后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到福贵爹这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传到福贵这,鹅变成了鸡,现在鸡也没啦。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再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改革开放。
富贵输了100亩田,爹也在粪缸边吹走了。家珍也被老丈人接走了,一个家成了砸破了的瓦罐似的四分五裂。凤霞便安慰他,一张桌子四个角,削掉一个角,还有五个角五口人,福贵也开始新的生活,一个落魄公子,看得见的时候福贵在田里地里,到了天黑,只要有月光福贵还要下田。人活着总要有事情发生,让人措手不及。福贵被要求跟上了一只往北去的炮队。这时的生活他想跑,结果却发现连里每天都会少一两张熟悉的面孔。
福贵回家了,娘死了,凤霞聋了,后来,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唯一的希望都寄托在小儿子有庆身上。有庆五年级了,但在医院的小房间里,却被抽血过多而死了,福贵开始很生气,后来却发现县长是曾经的朋友。他埋了他,每天都去看他,去陪他。书里唯一的温情,恐怕也只有一点点,一丝丝。凤霞嫁了一个好人家,福贵因为败家而躲过了土地改革,队长又帮助他们。
可是这一点点温情都是建立在虚伪的表面上的。
爹被气死了。
娘也走了。
有庆死在那间小房间里。
凤霞死在了那间小房间里。
家珍也走了。
偏头女婿因工伤死在了那间小房间里。
孙子苦根儿因吃豆儿噎死了。
他亲手埋了六个亲人。
他只剩下了一头牛叫福贵。
福贵活着,命大,一种幸运也是一种悲伤看着自己的亲人一个个离自己远去。活着,是一种坚强,晚年只能同一头老牛度过。“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这是福贵对自己的评价。在晚年落寞的生活图景下孤独的,但并不寂寞的他,这就是活着,这是斗争与生存。其实福贵苦难的经历里存在着自己的温情。他相信自己的妻子是世上最好的妻子,她相信自己的子女也是世上最好的子女,还有他的女婿,他的外孙,还有那头也叫福贵的老牛。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这是余华所得经验。
这本书中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这好像织就了一幅人性的挂毯。当好运垂顾我们的时候,我们会欣然微笑。当我们遭受厄运打击时,我们又会黯然垂泪。也许活着就是命运,等待着生活给你的一切。也想起史铁生的母亲,让他好好活儿,好好活儿。
有人称《活着》是中国的《约伯书》,我认为这更是中国的历史。
在我的眼前仿佛有许多像福贵一样的老人。他们脸上的皱纹里积满了阳光和泥土。时常留着浑浊的眼泪。坐在石阶上,等待着黄昏,霞光褪去。听着老人粗哑的嗓音在空旷的傍夜风一样的飘扬。
第一次接触到余华的这本书是在我的高中时期。
那年,我在念高一,出于完成任务为目的的我,选择买了这本书。本想着买完之后就摆在书橱里,再也不动了的。可谁知,语文老师让全班买书的原因竟是为了上他那在语文课开设的一周一节的“阅读课”。
没辙,纵使再没有兴致,我也得铁着脸打开这本名为《活着》的书。或许是因为这本书的书名太过沉重,一时间,书中的主旨基本被我猜的差不多了,而当我发现这点时,我已经读完了。
“真没想到啊,我竟然花了两个周的时间断断续续地把它读完了”,我合上了书,内心这样想着。对于一个不爱读书的人,余华的这部作品可谓是十分对我的胃口。利用细腻的文字将主角富贵的内心价值观的转变灵活的奉献给了读者,并凭借强劲的叙事手法将一个个连续的事件串联起来,一来能使读者感受到身临其境的体验;二来能更直观的从中看出富贵的成长。一个出身富裕家庭的少爷,从小就不知疾苦,因为衣食无忧而感到无聊的他,想到去去找找乐子,起初开销并不多,直到他接触了,没出几个月,他就把家产给全部败光了。他也因此失去了地主的身份,转而变成了一个贫苦的农民。
贫苦的农民生活使得他第一次领悟到了“活着”这个概念,可生活并没有就这么放过他。随着国民党军队的强制征兵,富贵被迫去往了战场,在那里,他结识了一些过命的兄弟,战场的恶劣环境,连食物都成问题的困境,让他不由自主的想到家人,他想“活着”,他想活着见到他的家人,他想念在农村耕作的“苦日子”。就这样,不知怎得,应该说是上天爱愚弄人么。因为意外被拉去战场的他,竟然活着迎来了解放,在党领导军队的迎接帮助下,终于回到了家乡。
望着妻子的笑容,聋哑的长女,陌生的次子和母亲的坟墓,富贵又一次悟出人生道理,他搂着全家老小,说着:“活着就好,活着就好”。
然而他的不幸还没有结束,儿子的意外死亡,女儿的难产致死,女婿的事故死亡,妻子的安然病逝,外甥的意外去世……身边的人就这么一个个从富贵的身边消失。
他的身边谁都不剩了,他没有亲人了。
他就这样一个人活到了耕不动地的年纪,买了一头跟他一样要寿终正寝的老牛,名字也叫“富贵”。就这样,一人一牛,两个富贵就这样走在夕阳下,走在乡间的小的路上,每当人们看到他们时,都会自嘲一句:“喝!这两个的。”
不过即使每天在富贵耳边嘟囔个上百次又有什么用呢,因为经历了这么多的富贵,心里比谁都清楚,他最擅长的事呀,就是“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