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读书为话题的初二满分作文(3)

时间:2021-08-31

以读书为话题的初二满分作文6

  翻笔记时,看到了伍尔芙的一句话:“每个女性都应当拥有自己的书房”。

  这句看似平淡普通的话,在当下或许没有什么惊世骇俗之处,但回归到当时伍尓芙所处的社会环境,可以想象说出这句话的勇气与先锋感了。乃至,我们可以将这句话看作女性意识觉醒的一个重要标志。

  读书,逐渐从贵族的活动,走向平民化;读书的主体,也逐渐由贵族、男士,走向普通人与大众,特别是女性。

  读书,是一种智力上的权利。知识结构,多数正是由读书建构而成的。

  读书的大众化时代,带来了普遍意义上的启蒙。启蒙,正如康德所说,是“有勇气运用自己的理性”,来“摆脱自己加诸自身的不成熟状态”。

  伍尓芙主张女性拥有属于自己的书房。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公共图书馆,作为一个公共空间,与书房的相同与不同之处何在呢。

  最近泡在图书馆里看视频公开课,最大的一个体会,除了高效,更是高效背后掩藏的束缚感。公共空间,作为处于其中的个体,需要考虑大众的利益,因此必定要选择压抑自己的某些行为。如:不得大声喧哗,要“坐有坐相”。如此种种,是社会环境的规约。在福柯意义上,我们可以将之看作社会对人的一种“规训”。这种规训,是消磨个人性格与独立意志的最好手段。

  而在书房里看书,独自一人,徜徉神游,无所顾忌,往往是发挥最大创造力的机会。

  此外,书房里的“转换成本”比较低,取阅书籍非常方便,并且这些书籍都是经过个人精挑细选的,将会极大提升搜索效率。

  图书馆内自习的效率是规约带来的,而书房内看书的效率是个性带来的。

  寻求规约与个性的平衡点,才是发挥最大创造力的不二法门。

  许多高层管理者都有自己的独立办公室,其很大的一个考量因素便是“创造力”的发挥与方便产生合理的“决策”。

  谷歌,facebook等公司,为了发挥员工的创造力,也营造了一个极度自由的工作环境。当然,制度是要先行的。也就是说,自由的工作环境的保障,是背后的制度与企业文化。理念很重要。

  因此,翻出以前的一篇文章,其中写到一家书店,名为“第二书房”。

  我想,其理念大概与我的比较类似吧。把书店这一公共空间,营造成为“第一书房”(家中的书房)之外的“第二书房”,可谓是对公共空间的开放式理解。

  电影《美丽心灵》里,晚年的约翰·纳什与学生在普林斯顿大学的图书馆里探讨问题,可谓是对图书馆功能的极好诠释。

  下回,一定要好好利用一下我校图书馆的读者讨论室了。

  关于讨论,实际上图书馆与客厅、咖啡厅,是典型的西方场景。

  客厅讨论,在贵族那里,有一个大家很熟悉的名字,叫作“沙龙”,其实“沙龙”这个词,就来自于应该是法语中的“客厅”。当时,贵妇人们会定期在自家的客厅中,迎接一些社会名流,作家、艺术家,探讨一些问题。这就是“沙龙”的来源。

  而咖啡馆,在当时,更是作家、艺术家写作、讨论、朗读自己作品的极佳场所。

  所以便有了著名的那句话:“我不在咖啡馆,就在去咖啡馆的路上”。

以读书为话题的初二满分作文7

  每个人都爱读书。读书的时候,往往都会发生一些有趣的事情,就像玩游戏一样,一会儿就有一些有趣的关口。我读书也正是这样,有时候就不知不觉的就“掉”进书里面,和主人公一起生活,一起冒险。

  我的第一本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书上密密麻麻的文字记载了主人公鲁滨逊不听父母的劝阻,独自去航海,结果漂流到荒岛之中,在荒岛上,他遇见了野人“星期五”鲁滨逊足足等了25年才被人发现,最后就回到了自己的家。

  当我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脸上满是惊讶的表情,眼睛和嘴巴张的很大,我就像被一种物质吸引住了,不能自拔。那是因为我从文字上看到了鲁滨逊在荒岛上只靠一只手,一个人造出各种家具、用具、食物的那段文字。从文字当中,我好像看到了满脸胡渣的鲁滨逊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打着赤脚,用粗糙的手和惊人的毅力,造出了一个个家具。用超出人的耐心与勤劳种出了一片片稻田,用自己的经验,养了一圈圈的羊,还有野人“星期五”和小猫和他作伴,然后在荒岛上生活了20几年。

  看完书以后,我又想到了自己,鲁滨逊在荒岛上都能制作出那么多家具,我在现实生活中呢?我不能像鲁滨逊那样,做很多事情,又帮不到妈妈。所以,我以后要多做一点家务,长大以后才能自立。

以读书为话题的初二满分作文8

  说樗下读书,其实是在唬人,因为我压根没见过樗树!所幸的是我还算读过几本破书,不然面对题目时,就只有拍拍手,耸耸肩,咬烂笔头,望纸兴叹的份了。这其实就跟某些城里人没见过猪跑但吃过猪肉,能对猪肉侃侃而谈一个道理。所以我也跟着学点他们的精神,抛下猪跑,哦不,抛下樗树不理,单讲读书。

  虽说没在樗下读过书,但近来我却养成一个不良习惯,即喜欢在午后坐在阳光下边晒太阳边看书。通常是随意地翻上那么个把钟头,一边看一边拿支笔在书上乱画一通,翻完了十几二十页后,就兴高采烈地跑去上网聊天了。

  记不清是谁说过那么一句话,好像是周恩来,大致是说读书得讲究目的,即你得有目的地选择性地看书。这话我是百分之二百的赞成。好比说,你若按王小波小说《红拂夜奔》里所说的那样,到《墨经》里学微积分或在《论语》里找习题,那恐怕知识没学到不止,人还可能给整疯了!所以读书确实得讲究一下目的。

  “遗憾”的是我其实读书并不那么讲究。因为我读书一般是无目的地去读,即在读一本书之前我事先并没考虑我要从这本书中获得些什么。通常的情况是在读一本书的过程中,我会偶然地邂逅我会产生兴趣的内容,但这些内容又可能只是对我个人有用,因为它们可能根本就不是这本书的重点。当然,有时候也会因此而遇到读一本书又毫无收获的尴尬————这也是“盲目”读书的一个弊端!

  除了读书我不那么讲究目的外,我从前还有一个很坏的毛病,就是不爱惜书。很久以前我读书相当规矩,从严不在书上乱涂乱画。现在我不仅爱乱涂乱画,甚至还会动用我的那片薄而锋利的刀片来把书大卸八块!这方法是从李敖那里学来的。初初我拿我的学习资料、试卷做实验,感觉不错后我就把“屠刀”伸向了书本。当然,被我动刀的第一本书,就是李敖教我将书大卸八块的那本书。据说大诗人华兹渥斯也有这么个习惯,他一走进朋友的书屋,就会用满是牛油的刀来截书!呵呵~瞧我们这毛病!

  话虽是这么说,但截书其实并不见得就是可恶、不好的,因为我们就在这截剪的过程中获得了读书的乐趣!关于读书的乐趣,我发现其实很多人的体会大致都是相似的。陶渊明读书,“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明代李日藩读书,“卧以籍寤,食当以饴,偶至会心处,辄欣然永日,矢以自终”;沈恺更厉害,读书跑到古坟读,所谓“挟书册琅琅诵读,每与意会,则莞然而笑”;我读书读到会意处,也是笑呵呵的让旁人以为我看书看傻了!所以赵明安说“闲书有毒”是一点不假,这不,我中毒太深还一个劲地夸说读书好读书妙呢!

  行文至此,我又想起那棵我未曾见过的樗树来了。培根说“读书可以作为消遣,可以增添情趣,也可以增长见识。”不知樗下读书会否也有这种收获?还是读着读着树上就掉下几条椿蚕来?呵呵~若是如此,那我可就不读什么书了————我逗蚕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