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法征文

时间:2021-08-31

  在我们的身边有许多关于法律的故事,而且每个人的故事都不一样,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与法征文,欢迎阅读。
 

  第一篇:我与法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至今仍光芒永存。是啊,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因此,我们少年儿童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轻视法律,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无数事实说明,少年儿童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努力把! 只有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才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第二篇:我与法

  人人都会问法律是什么?我来回答你们:法律是一种既严谨,又公平的事物。它能使误入歧途的人们改过自新,走向光明;它能使做错事情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它更能使社会一步步走向和谐。

  有 好多小学生认为,我们是未成年人,就算我们触犯了法律也无妨,政府不会让我们坐牢的。如果你曾经也有这样的想法,那我告诉你,你这样理解是大错特错了,在 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5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不要回答我说,你根本不会做这些,举个例子说:吸毒。有多少人 因为吸毒成瘾而进了戒毒所,失去了亲人;有多少人因为吸毒而失去了幸福的家庭…… 不要以为你自己能克服吸毒!但是你看看新闻有多少人能靠自己戒掉了吸毒,不要说毒品离自己很遥远,说不定它就在你的生活中,只是你还没有发现……

  不 要不相信,我会证明给你看,吸毒对家人、社会都不利。曾经就有一则新闻写到17岁少女成为贩毒团伙主犯,14岁就开始吸毒。新闻是这样的:小姑娘是黑龙江 人,3年前随母亲到锦州居住,那时她14岁。父母经常吵架,父亲也经常打她,后来她看到母亲常常偷偷地在家吸着一种东西,到网上一查,她才知道这个东西是 冰毒。“也不知道妈妈什么时候与锦州的安某认识的,就来到锦州居住。 ”小姑娘说,安某是个吸毒和贩毒的老手,从此在家里,小姑娘也就丝毫不用防备地吸食着冰毒。警方一个发现了冰毒63克,麻古21粒,大麻5克,

  我 们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 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 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

  总 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 重。邓小平爷爷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 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第三篇:我与法

  在我们的身边有许多关于法律的故事,而且每个人的故事都不一样,下面我来说一说发生在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吧。

  记得那是在一年前的有一天,奶奶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电话的那头是一个男子的声音,说:“你还记得我是谁吗?”奶奶感到莫明奇妙的问对方:“你是谁啊?”男子又说:“你再想一想我是谁?”奶奶想来想去恍然大悟,“你是国辉吗?”“是啊!还好你终于想起来了。”男子又说到。“国辉”是爷爷的外甥,一直居住在香港甚少联系和回来,接着奶奶跟他聊了起来。

  几天之后,奶奶再次接到国辉打过来的电话说:“舅妈,我现在在深圳的警察局,因为跟几个朋友过来深圳玩被警察抓了,每人要5千元才能放人,舅妈,可以借我5千元吗?你将钱打到我朋友的帐上,我回香港就还你?”没想到奶奶竟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就在奶奶准备去打钱的时候,我想起了老师教我们不要随便相信那些借钱的电话,于是我就对奶奶说:“奶奶,我觉得电话那个人不是表伯,而是一些想骗钱的人,你明天先不要去打钱,让我来帮你问一下再说。”“好,奶奶相信你的判断。”于是我帮奶奶打了表伯的电话,但是电话是空号。

  第二天,男子又打电话过来,我赶紧接了电话,我问表伯说:“你知道我奶奶叫什么名字吗?”男子说:“我当然知道,你叫奶奶接一下电话。”可是无论我怎么追问他,他也说不出奶奶的姓名,我就知道他是个骗子。

  同学们,现在有很多人想要骗钱财,你们一定不可以随便相信任何的借钱信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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