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长子“匪特”冤案始末(3)

时间:2021-08-31

  时代蜕变中的人生悲剧

  1949年底,朱迈先代表桂北国民*军政人员向中共领导的桂林市政府联系起义事宜获得批准,遂起义成功。桂北军区七千余官兵接受了和平改编,朱迈先被送往广西军政大学学习,结业后被安置在桂林松坡中学任教。

  1950年12月“镇反”运动中,蒋雄被捕,同时也逮捕了朱迈先,后被押送至蒋雄家乡湖南新宁县。次年11月,新宁县法庭以“匪特”罪判处朱迈先死刑并立即执行。朱迈先当年33岁,去世之时,距毛泽东主席褒扬他父亲“一身重病,宁可饿死,不领美国的‘救济粮”’、“表现了我们民族的英雄气概”的那篇名文《别了,司徒雷登》,已发表了两年零三个月。

  朱迈先身后,留下了年轻的妻子和两男一女3个幼小的孩子,生活艰难、处境困顿可想而知。朱迈先被捕后,傅丽卿曾向朱自清遗霜陈竹隐夫人求助,每月工资只有60元、膝下也有3个儿女需要抚养的婆母,立即寄30元给儿媳救急,此后一年中也按月寄20或30元来,并劝慰她放宽心胸,抚育好子女,直到傅丽卿在广西省立医院找到了工作,才停止接济。

  33年的冤案终得昭雪

  傅丽卿坚信丈夫是无辜的。在朱迈先死后的三十余年里,她多方申诉,为他平反而奔走。1982年,也就是朱迈先去世30年后,傅丽卿带着子女去北京拜见婆母,拜祭已故的公公。在这次全家团聚中,傅丽卿将多年来为朱迈先申诉的情况告诉大家,全家人一致认为其冤案一定要继续申诉。当时,党中央正在拨乱反正,落实各项政策,实事求是地处理各种历史遗留问题,这是为朱迈先申冤的一个大好机会。这给傅丽卿继续申诉增强了信心和希望。

  傅丽卿回到广西后又多次申诉,并提供了搜集的大量材料和人证物证。法院经过认真复查,终于在1984年作出结论:1951年的判决纯属错判,朱迈先属于起义人员,且起义后表现良好,决定撤销原判,恢复朱迈先名誉。蒙冤33年的朱迈先冤案终于得到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