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 作文

时间:2021-08-31

  别的人物都只是穿插、陪衬,我只想说说曼桢和世钧。

  “他和曼桢认识,已经是多年前的事了。算起来倒已经有十四年了——真吓人一跳!”就这样平平淡淡的开头,却带出了生离死别的痛苦。

  爱情是不讲究什么章法的,字里行间流淌的都是琐事,还有在指尖缓缓向前的潺潺的情。当这个男人一个人在冬夜的路灯下,满心期待等着夜间兼职的女友下班时,世界上所有的纷扰都澄澈了,只有暗黄袅袅的路灯,还有一颗饱含爱与希望的心,一个男人的心。

  我没有闲情“举杯邀明月,对饮成三人”,我的心上人还没有出现,她才是我心中的日月,没有她的光华,我的心就不会滋长;我没有时间感叹“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日子的流逝在于你的过分珍视,为什么要刻意追求永恒呢?曼桢,只要能为你付出一秒,我就很欣慰了,约定好的不是时间而是心灵。

  当我看见世钧搓着手,呼出白气的时候,我的心猛地痛了一下。他在这窄窄的巷子里来回踱了多少次,他的身子被冻僵了多少次又勉强活动起来了,在这个世界上谁会这么傻地为我付出啊?

  故事刚刚开始,由于曼桢姐姐的设局,曼桢被他的姐夫玷污并被关了起来,可悲的是她怀孕了。封建的伦理是吃人的道具,曼桢一家搬走了,他们认为生米已煮成熟饭,只能如此,以免沈世钧来找人,还是搬走为妙,补充一点,曼桢一家的搬家事宜都是她姐姐一手操办的。沈世钧这个傻瓜,因为曼桢被关之前和他吵了一架,加上曼桢姐姐把曼桢手上的戒指还给了他,所以他这么轻易就不寻找自己的心上人,离开上海回南京继承父亲的事业了。

  曼桢逃离了姐姐和姐夫的魔爪,利用到医院生产的机会,可命运并没有放过她,在她孩子生重病的时候,她又回到恶魔的身边,并且以妻子的身份,是多么可笑的女人,多么可恶的旧社会!

  曼桢,你受尽折磨,只拥有最初的那段短暂爱情,它在你生命中灿烂无比,你一直真诚地保留着它。世钧,你有着多方面的压力,所以你放弃了世间最美好的感情,在南京与

  世无争,结婚生子。是不是人老了,感情也就黯淡了?

  我觉得故事可以结束了,虽然事隔十四年两人见面了,但毫无意义。

  慢斟狂饮辛酸泪,谁道世事均且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