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晚年为什么会成立百万富翁?(2)

时间:2021-08-31

  最后一点其实不对,因为房间内有张爱玲最爱的《红楼梦》和丈夫赖雅的亲笔签名书。

  “更衣室里除挂着的衣服外,地上堆满了各色各样的纸袋……她从来不用箱子,什么都是临时现买,一搬家就丢的丢了。她不用普通的女鞋,唯一常用的是胶底浴用拖鞋,买了好几大包,全是新的,用脏就丢。”此外张爱玲生前在韩国城租了一个三英尺见方的小仓库来摆东西,全用纸袋装着。

  外界有人看到这些描述就觉得张爱玲晚年很凄凉。我觉得,只要张爱玲自己喜欢,何必要求她一定要住花园洋房,坐跑车、养番狗、吃鲍参翅、穿名牌时装、携高贵手袋、戴钻戒、搞整容?就我所知,张爱玲在赖雅去世之后的感情生活应该是空白的。这也是无可厚非的,为什么一定要她有个伴侣呢?没有这些东西就一定很凄凉吗?你可能有如此想法,但正如她那篇散文所说的,她要你“把我包括在外”。

  以我自己来说,最近作家陈玉慧发表了一篇文章回忆数年前上门来探访我的事。她写道:“宋家现在是宋以朗一个人住,张爱玲的文件和书稿,全置于客厅一大桌上,再加上一墙壁张爱玲或有关张爱玲的著作,除此,没有别的家具或装饰。”我一点都不觉得自己无妻无儿,家徒四壁很凄凉,反而这种生活我喜欢得很啊!

  林式同将张爱玲家里的物品归类,分为九大块:一、银行财务及税务部分,需要让律师处理,其结果将专函报告;二、家具,包括电视、灯桌、桌子等;三、衣服,包括化妆品等;四、来往信件,分为宋淇夫妇、亲戚(姑姑与弟弟)与其他人的信件;五、作品手稿;六、身份证明,包括结婚证、公民证;七、随身用品:眼镜、假牙等;八、照片;九、书籍。

  他来信咨询我父母需不需要将这些东西原封不动地运回香港。他说如果全部装箱,需要让海关检查,并要本人到海关处领取。我父母回复他说,某些普通东西不需要,如桌子、梯子、电冰箱、电视机。最后林式同以海运方式寄了十四箱东西过来,包括书籍、照片、衣物、鞋子、手提包、假发、毯子以及两箱手稿。

  1997年,我母亲将一些手稿捐给美国南加州大学东亚图书馆,其中包括《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手稿(2004年出版),《海上花》的英文译本打字稿(后来由孔慧怡完成,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2005年出版),《少帅》的英文打字稿(2014年9月中英对照版由台湾皇冠出版),《中文翻译:一个文化影响的媒介》的英文演讲稿(已翻译成中文,未发表)等。在1992年2月25日的信里,张爱玲曾提及一份关于林彪的英文稿,但该稿不在遗物中,现在不知所踪。

  当时我母亲留下了张爱玲遗物中的一些手稿在家里,不知它们可否出版。我母亲去世后由我处理出版,包括《重访边城》(2008年),《异乡记》(2010年),《雷峰塔》、《易经》的英文打字稿(后来由赵丕慧翻译成中文,2010年出版)。这里有一件轶事,当时香港科技大学学生孙晓明找上门,要求阅读《雷峰塔》、《易经》以完成他的硕士论文,结果我同意了。不幸张爱玲将两份打字稿的封面掉乱,结果他2009年的论文《天才梦:张爱玲美国时期的生活与写作初探》里面的《雷峰塔》应该是《易经》,而《易经》则应该是《雷峰塔》。不过孙晓明还是第一个写了有关这两本书的人。

  林式同还去银行把张爱玲的存款取出。张爱玲在美国有六个户口,花旗银行、美国银行等,林式同总共找到28107.71元美金。去银行取钱并不是凭着一份所谓遗嘱就可以拿到的,因为银行不会根据一张纸而将户口金额全数转账。林式同要经过洛杉矶市遗产承办法庭办理手续,需出示死亡证明、确认遗嘱、确认遗嘱执行人。完成后,法庭就会发指令给林式同去银行取钱。外面有一些说法是,林式同没通过法律途径就把钱取出了,因此没有法律效应。这种说法完全不可能,银行不会随便把钱给人,他们只服从法庭的指令。

  林式同先把张爱玲银行的28000多元美金全数汇给我父母,并列出消费清单,包括黑箱车、冷藏、火葬、租船等花费,以及找遗产承办法庭所用的律师费、所租单位的清洁费、搬运费、电话费、邮费、煤气费、电费、把东西运回香港的运输费等。林式同告知上述费用估计是11687.03美元,我父母随后就把这笔费用汇还给他。张爱玲有28000多元美金的存款,当时美元兑港币汇率是7.75左右,所以张爱玲死后共有20多万港币,这在当时不算多也不算少,网上有人说她生前穷得要拾纸皮来糊口,是无稽之谈。

  没过多久林式同也去世了。他的太太是日本人,患了老年痴呆症,忘记他是谁,让他痛心,因此他写了一本《你是谁啊!》。他寄了一份电脑打印本给我父母,应该没有出版过。书的后语是:“这是一个大时代的一对小夫妻的故事。这是个不能留学而留学,不愿移民而移民,抗日而和日本人结婚,自认是中国人而不是中国人,要爱国而没有国可爱的人,挣扎着度过了一生的故事。这故事由老人痴呆症的来临而结束。它和每一对夫妻一样,期间充满了喜怒哀乐,悲欢离合。”

  我要补充的是,张爱玲究竟有多少钱。上面我们说美国银行有28000多美元,扣除身后事费用后是17000美元左右。我手上有些张爱玲与我父母的通信,里面有提及财务报告,我父亲在香港帮张爱玲买了一些外币或定期存款。哪个国家利息高而通货膨胀低,赚的钱就比较多。我母亲在香港以她自己的名义开了多个银行户口,其中一些是帮张爱玲管理的存款,但也有其他户口是我父母、我三叔宋希与其他亲朋戚友的。我不清楚哪些钱具体属于哪个人,银行也不会随便给我详细资料,因为他们不可以无故揭人隐私,就算是子女也不例外。

  这里有一张纸条,日期是1996年12月18日,是我母亲的笔迹,上面写着张爱玲的英文名字E.Chang,计算“绿簿子”(银行外币存款)剩余32万多美元。这不是法律认可的证据,只是一张字条。按照当年的汇率,那大概是240万港币。如果张爱玲当年带这笔存款回中国,就是个百万富翁了。今天莫言拿到100万美元的诺贝尔文学奖金,还会给人取笑他在北京买不起一套房子,但在1995年,240万港币在内地(或香港)不是一个小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