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曾巩的人物传记(3)

时间:2021-08-31

  北宋熙宁五年(1072)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浙江省宁波市)、亳州等知州。

  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他根据王安石的新法宗旨,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实施。致力于平反冤狱、维护治安、打击豪强、救灾防疫、疏河架桥、设置驿馆、修缮城池、兴办学校、削减公文、整顿吏治、废除苛捐杂税,深受群众拥戴。

  北宋元丰三年(1080),改任沧州(今河北)知州,途经京城开封时,宋神宗召见。宋神宗对其“节约为理财之要”的建议大为赞赏,留任为三班院勾判。

  北宋元丰四年(1081),朝廷认为曾巩的史学能比得上士大夫,适宜掌管五朝史事。任为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

  北宋元丰五年(1082)四月,擢拜中书舍人。曾巩述说年岁已老,望另选贤能。有《授中书舍人举刘攽自代状》,表示谦退。同年九月,曾巩即遭母丧,因而罢职。

  北宋元丰六年(1083)四月,曾巩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终年65岁。后葬于南丰源头崇觉寺右。

  【作品介绍】

  先道而后文

  曾巩是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他在当代和后代古文家的心目中地位是不低的。他的成就虽然不及韩、柳、欧、苏,但有相当的影响。

  曾巩为文主张是接近欧阳修的。先道而后文,但比欧阳修更侧重于道。在《答李沿书》里他说:辱示书及所为文,……足下自称有悯时病俗之心,信如是,是足下之有志乎道,而予之所爱且畏者也。末曰其发愤而为词章,则自谓浅俗而不明,不若其始思之锐也。乃欲以是质乎予。夫足下之书始所云者,欲至乎道也;而所质者,则辞也。无乃务其浅、忘其深,当急者反徐之欤?夫道之大归非他,欲其得诸心,充诸身,扩而被之天下国家而已,非汲汲乎辞也。其所以不已乎辞者,非得已也。孟子曰:"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此其所以为孟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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