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现代诗人徐志摩(2)

时间:2021-08-31

  胡文在1923年发表的《徐志摩君的〈曼殊斐儿〉》,是最早正式评论徐志摩的文章。 他首先肯定的是其抒情的真挚和音韵节奏的优美。1925年徐志摩的第一部诗集《志摩的诗》出版后,评论界给予热情关注,一批文章陆续出台,对徐诗的思想内容和艺术形式,较全面地进行了分析评介。主要有余成泽的《评徐志摩的诗》、周容的《志摩的诗》(1925年)、朱湘的《评徐君〈志摩的诗〉》(1926年)、钱杏邨(阿英)的《徐志摩先生的自画像》(1928年)等。

  在这第一批有关徐诗的评论文章中,影响较大的是朱湘和钱杏邨的两篇。朱湘侧重于对徐诗的文体和艺术形式成败得失的分析(注:朱湘《评徐君〈志摩的诗〉》,载《小说月报》第17卷第1号。), 把《志摩的诗》分为散文诗、平民风格的诗、哲理诗、情诗、杂诗五类。认为徐的哲理诗是失败的,因为哲学是一种理智的东西,与主情的文学尤其是诗,是完全不相容的;而徐的散文诗有“观察的敏锐”、“境地的清远”、“比喻富有想象力”等优点,尤其《毒药》一诗,“就本质上说来,就艺术上说来,可以说是这几年来散文诗里面最好的一首”,但由于过分讲究骈骊,有时便难免有堆砌造作之嫌;对徐的平民风格的诗,朱湘肯定了两点有趣味的尝试,“一是取材平民的生活,一是采用土白的文体”;朱湘对徐的情诗评价最高,认为写情诗才是徐君的本色行当,这里有活泼的情绪、清秀的神韵、细腻的想象、和婉的音节,是徐诗最美好的收获。朱文还概括总结了徐诗形式上的六个缺点:土音入韵、骈句韵不讲究、用韵有时不妥、用字有时欠当、诗行有时站不住、欧化得太生硬。朱文将徐诗与中国古典诗和外国诗加以比较分析,无疑为徐诗研究提供了一个较为开阔的视野,颇具启发意义。但朱湘以古典诗歌的规则来衡量和要求新诗的创作,并以此为依据批评徐诗,未免显出了不合情理的苛刻。其实,徐诗大胆抛弃古典诗歌言辞过分典雅、韵式过于精致的清规戒律,将生动活泼的口语方言引入新诗,采用灵活多变的韵式,并大胆尝试将中西诗体诗风融汇合一,从而建构起颇具创意的独特诗艺,这正是他的重要贡献与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