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芈月传》小说抢发被告

时间:2021-08-31
 

  备受关注的影视作品《芈月传》出品方起诉小说原作者抢发一案在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开庭审理。此前,原告《芈月传》出品方花儿影视公司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申请不公开开庭审理,获得朝阳法院支持。

  案情 《芈月传》播出在即片方诉原作者抢发

  距离《芈月传》播出还有不到10天的时间,昨天下午,《芈月传》出品方诉小说原作者蒋胜男一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原、被告双方均是委托律师到庭。因涉及商业机密,此案并未公开审理。在庭审结束后,双方律师接受了媒体的采访。

  据法晚记者了解,原告方律师表示,编剧蒋胜男女士曾经在2012年8月与星格拉影视文化传播公司签订《电视剧剧本创作合同》等,并承诺在电视剧《芈月传》播出同期,才会将原著小说发行。2013年6月,花儿影视公司与星格拉公司签订《〈芈月传〉转让协议》等,约定花儿影视公司永久、全部受让星格拉公司享有的《芈月传》电视剧剧本的所有著作权以及拍摄成电视剧等权利。“但被告却提前发行小说《芈月传》,故要求其停止出版,并赔偿经济损失。”

  被告:市场出现盗版书籍不得不提前发布

  在面对媒体采访时,被告律师以涉及商业机密,拒绝对此案进行任何透露。在庭审进行的过程中,记者在法院楼道外见到了一位自称为被告蒋女士朋友的女子,她向记者表示,涉案的这部小说是蒋女士耗费多时完成的一部小说,目前销量非常好,“原本是签订了一份协议,承诺与影视剧同期发行,然而市场上出现了多种盗版书籍,如果再等待与《芈月传》影视剧同期发行,我们的小说就有可能卖不出去了。”

  据法晚记者了解,该女子称,在蒋胜男完成《芈月传》小说全部内容后,又提交了一份编剧版的剧本,然而她们却得到消息称,该剧在片头总编剧一栏写了另一位编剧王小平的名字,对此她们今年2月份曾在温州鹿城法院对该剧出品方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