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限购令

时间:2021-08-31

  自2017年3月16日起,在现行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调整,南京限购政策正式升级。以下是小编分享的南京住房限购令,欢迎大家阅读!

南京住房限购令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精神,强化住房居住属性,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7年3月16日起,在现行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调整如下:

  一、在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在主城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5日

  2017南京最新限购政策解读

  南京限购政策2017年再升级

  根据《通知》要求,自3月16日起,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南京全市范围内(包括高淳、溧水、六合等三个区)均暂停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通知》明确,南京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政策进行调整,在原有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在主城区(不含高淳、溧水、六合)范围内,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新购二手住房。

  《通知》还调整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须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要求,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时,要求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去年9月25日,南京出台住房限购政策,限购政策仅在主城八区执行,高淳、溧水、六合三区不限购;同时,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仅限购第三套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不限购;此外,外地人在宁购房个税和社保缴纳年限为连续2年。

  自去年10月开始执行严格的限购限贷政策,建立了市、区联动的房价监控机制,密集约谈房企负责人,处罚多家炒房号的中介机构,加大打击力度。据国家统计局数据,1月南京新房价格环比下降0.2%,位列70个大中城市第59位。

  事实上,南京房产行业并未降温,本月初的一个周末,中介机构组织的看房团人数达到了3000人,主城区限购后,高淳、溧水、六合三区房产教育量价齐升,许多人跑到镇江去买房,带动了镇江市房价大涨,与南京接壤的句容市涨幅最大。

  南京市房产行业出现的另一个奇怪现象是二手房价格与新房价格出现倒挂,因为新房限价,一些房产公司把新房倒手给关联公司或个人按二手房出售,躲避价格审批限制。

  南京市房管部门表示,出台限购政策是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国家因城施策、分类调控的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强化住房居住属性,促进南京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官方解读南京限购2017政策

  南京市政府在对限购政策升级的同时,还发布一份政策解读。解读一文中强调,为贯彻因城施策、分类调控的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促进南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明确自3月16日起,进一步调整现有的住房限购政策。

  1、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调整

  此次调整将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纳入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范围,即自3月16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此前,外地户籍在上述三区是不受限购影响的。

  2、对主城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调整

  《通知》明确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政策进行调整,在原有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在主城区(不含高淳、溧水、六合)范围内,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新购二手住房。这一点对南京的.二手房市场来说会产生一定影响,南京近期二手房成交量呈上升趋势,二手房报价也节节攀升,这与二手房的不限购息息相关,一些投资客在新房市场出手受阻后,往往会转向二手房市场寻觅商机,一些次新房成为他们的首选,此次堵住这一“漏洞”后,未来南京二手房市场或将趋于稳定。

  3、社保或个税证明年限调整

  《通知》将外地人在南京购房的“门槛”抬高了,从今天起将升级为3年内连续2年以上的社保或个税证明,楼市专家指出,这或许会误伤一部分买房群体,不过相关部门的出发点应是抑制投资性购房行为,为南京楼市的长期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另外,该《通知》还特别强调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这也是回应了过去市场上的种种声音,不少人通过补缴个税或社保骗取购房资格,有人甚至铤而走险,花钱请不法分子代为操作。记者从南京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去年10月至今,该中心已经查处了上百份虚假购房证明,其中外地户籍者居多,多数以补缴的方式或是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在此次南京限购政策中,专门提出了这一点。

  4、执行时间

  《通知》称自2017年3月16日起开始执行,其中商品房以《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认购时间或合同确认时间为准,二手房以《南京市网上存量房交易监管系统》合同打印时间或合同确认提交时间为准,这与过往的执行尺度并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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