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公示牌

时间:2021-08-31

  有关河长制的公示牌内容,下面是相关资讯,欢迎大家阅读与了解。

河长制公示牌

  关于做好各级河长任命公布及设立公示牌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水乡办:

  我市的省级河道瓯江、飞云江由省领导担任省级河长,其他24条省、市级河道分别由市四套班子领导担任市级河长。根据《浙江省“河长制”实施方案》和《温州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规定,河道流经的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要配套任命县、乡(镇)级河长,并通过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请各地抓紧落实,3月10日前完成河长任命公布工作。河长任命文件报市河长办和市级河道挂钩联系单位备案。区域内其他县、乡级河道的河长同步任命公布。

  同时,根据省河长办的要求,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要负责在省、市级河道流经的显要位置设置河长公示牌,河道沿线原则上每一乡镇(街道)河长公示牌不少于1块,具体位置应结合“河长制”高清视频监控点位进行布设。为规范省、市级河长公示牌的制作,市“河长制”办公室研究确定了公示牌的.参考格式,请各地于3月底前完成河长公示牌的设置工作。县、乡级河道河长公示牌的设置可参照执行。

  上述两项工作纳入4月份全市河边三化和两河整治工作考核。

  联系人:项炳义、邱敏泽

  联系电话:13958879079、13958992699

  附件:1.省级河长公示牌图示

  2.市级河长公示牌图示

  温州市水乡办

  2014年2月28日

  通元镇全面完善“河长制”公示牌

  为切实履行“河长”是包干河道第一责任人职责,协调推进河道综合治理及河道日常保洁维护工作,进一步强化全民监督权,通元镇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在前期河长公示牌全覆盖的基础上,再次进行河长公示牌信息完善和美化工作。

  该镇治水办通过检查发现,部分河长制公示牌存在信息不完善、河道公示牌安放不牢固等情况。通元镇积极组织各村级干部召开河长制推进会,要求各村再次明确“河长制”公示牌上所要求的基础信息,包括变更后河长、副河长及卫生监督员的姓名、电话等。汇总上报后进行核实,及时更正河长姓名、监督电话,增加河道编号,确保公示牌信息的完善和准确。

  为确保该镇各河道河长制公示牌的统一和完整,各村级干部积极核查本村内河道河长制公示牌的数量和破损情况,下一步,镇治水办将对这些公示牌进行重新制作和美化。

  关于明确市级河长公示牌格式的函

  绍市水城办函〔2014〕14号

  各区、县(市)和市直开发区治水办(水城办、“河长制”办公室):

  根据《绍兴市“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绍市委办发〔2013〕98号),确定曹娥江、浦阳江、鉴湖、浙东古运河等35条主要河道由市领导担任河长。为规范市级河长公示牌的制作,市水城办研究确定了市级河长公示牌的格式,请你们抓好落实,并将涉及各区、县(市)和市直开发区相关河道的市级河长公示牌内容、示意图于3月26日下班前报市水城办。县级以下河长公示牌参照执行。

  市级河长公示牌由市水城办负责统一制作,河道流经的各区、县(市)和市直开发区“河长制”管理机构负责设立,具体位置应结合“河长制”高清视频监控点位进行合理布设。

  联系人:黄萍联系电话:89199063

  传真:89199065

  邮箱:1875032502@qq.com

  附件:1.市级河长公示牌图示

  2.市级河长公示牌说明

  绍兴市“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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