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区公办初中入学指南

时间:2021-08-31

广州番禺区公办初中入学指南

  初中的课程科目较多,应合理安排。以语文、数学、英语、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为重点学习,在初中教育中语文、英语、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等科目为文科类科目,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为理科类科目。同时注意中考其他科目的考察。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广州番禺区公办初中入学指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入学日程安排

  (一)5月16日-20日,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适龄子女及符合政策性照顾入读条件的学生向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申请入读公办初中一年级。小区配套公办初中安排2天接受业主小孩现场报名(具体以配套初中公布为准)。

  (二)6月10日,完成公办初中电脑派位志愿填报、对口直升资料等核对工作。

  (三)6月24日,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当天将录取结果通知家长。

  (四)7月11日,公办初中注册。

  (五)8月27日-28日,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公办初中招生报名的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按规定到户籍地教育指导中心递交补报名申请。

  二、工作流程

  (一)核定招生计划

  1.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市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学校,下同)招生计划使用“番禺区学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申报审核”模块进行申报和审核,4月20日前完成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核定工作。

  2.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面向番禺区生源进行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区招生。本区生源的界定依据为:穗籍学生,以其户籍,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属地区;非穗籍学生,以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证件)地址,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属地区。

  3.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向属地教育指导中心提出跨区招生申请;教育指导中心根据学校近年生源分布、宿位数等情况,并结合学区内义务教育学位供求情况等研判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区教育局审核;区教育局初核学校跨区招生计划后,报市教育局核准。各校跨区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50%,面向市内外区招生。

  4.在核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时充分考虑九年制学校、小区配套学校等各类实际情况,合理核定招生计划。

  (1)九年制学校(小学、初中为同一办学许可证或在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学校,下同)初中招生时,应首先通过直升(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或电脑派位(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应公开报名。

  (2)小区配套学校招生时,按不低于近三年招收小区业主子女的平均比例确定招收小区业主适龄子女的招生计划数,应通过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面向小区业主适龄子女的招生计划数)或电脑派位(报名人数大于面向小区业主适龄子女的招生计划数)方式招收本小区自愿报读本校的业主适龄子女,剩余的招生计划应公开报名。

  在小区内办学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视为小区配套学校。小区业主界定:夫妻双方或一方具有100%产权的小区房产(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查册证明),其子女可申请入读小区配套学校。如小区配套学校与开发商(或政府、业主委员会等)签订入学协议的',以协议约定为准。

  (3)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内部正式员工适龄子女自愿报读本学校,学校可在网上报名开始前直接录取。

  区教育局在网上报名开始前做好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审核工作,并核准已由九年制学校、小区配套学校等按本区规定录取的学生,学生名单应提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烈士、英模、现役军人、应急救援队伍、区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区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技术人员等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申请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上级教育优待政策要求,学校原则上应在网上报名开始前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名单需向社会公示。

  上述符合条件并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往后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生。

  (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

  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适龄儿童可依其户籍、学籍或有效证件地址,选定其中一个区进行填报志愿。

  2.报名系统根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学生有关信息(包括学籍、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信息)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学校供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选择报名,可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庭,可向拟报名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

  (三)网上录取和确认

  1.网上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直接录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2.电脑派位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电脑派位结束后,区教育局公布电脑派位结果并及时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把电脑派位录取名单分派相关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时按要求向市教育局反馈电脑派位结果以便查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到录取名单后,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四)现场注册

  规定时间内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的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拟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任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五)注册结果审核

  区教育局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

  (六)网上补录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需进行补录,补录工作由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负责开展;前期已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并注册的学生,不能参加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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