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王安石变法(4)

时间:2021-08-31

  平情而论,王安石的变法最终失败了,其原因除了遭到上层官僚集团顽固的反对之外,重要的一条是在执行过程中的扭曲。政府把青苗法利率规定为百分之二十,官员擅自提到百分之三十;政府要抑制私商,官员用更坏的官商代替私商;政府要用交钱代替差役,官员就拼命敛钱。无论哪种措施当初的动机有多好,执行的地方官员都可以把自己的私货塞进去。

  在中国历史上轰轰烈烈的王安石变法,不论成功失败与否,一直受到了后人褒奖和批判,许多人认为变法的失败宋神宗和王安石都有责任。新法本身却并无大错,但宋神宗太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王安石则太固执己见,一意孤行。就事论事,就法论法。

  也有人认为,事情只有得到广泛支持,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否则再好的创意也可能因反对而流于苍白。王安石对当时的社会缺乏足够深入地了解,对决策者以及权贵的心理状态没有把握清楚,也没有恰当地调节和安抚改革中涉及的各阶层,导致变法失败。

  笔者从否定变法意见中输理出较有代表性的批判意见列出以下几点:

  一是认为王安石变乱祖宗法度,“祸国殃民”,最终导致北宋亡国。

  二是对荆公新学进行了严厉抨击。

  三是把王安石的诸项新法称为聚敛之术“聚敛害民”。

  而变法失败的主因在于:

  一、变法事先缺乏宣传,导致在变法的过程中无法吸引到优秀的人才,在执行的过程中又用人不当。

  二、政策执行不力。如青苗法、免役法之实行,与理想相去悬绝。

  三、刚愎自用,王安石性刚,与神宗议论国事,有所抗辩,声色俱厉,神宗每为之改容听纳。

  但也有不少对变法持肯定态度的人认为:在大宋王朝积贫积弱的情况下,王安石不怕世人反对进行变法,其富民强国的目的不容怀疑。他不是那种以变法为名博取名利者,也不是那种“公私兼顾”的改革者。但是他的改革为什么会受到那么多同样为国为民者的反对,最终以失败告终?重要的原因是变法的动机与效果不一致。王安石变法“去疾苦、抑兼并、便趣农”,“榷法不宜太多”,因为“理财以农事为急”。在封建中国能看重百姓劳役并减除的实属难得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