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的启示

时间:2021-08-31

  引导语:王安石变法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为目的,以“理财”、“整军”为中心,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各个方面,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的社会变革运动。但是,变法在推行过程中由于部分举措的不合时宜和实际执行中的不良运作,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如保马法和青苗法),加之新法触动了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所以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元丰八年(1085年),因宋神宗去世而告终。下面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王安石变法的启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是对发动变法的基础评估不足。内忧外患,触动了大地主阶级的利益,导致地主阶级的激烈反抗。变革的新政,确有不完备之处,也被一些心术不正官吏利用,成为其搜刮地皮,扰民害民的工具。具有极大纰漏的新法实施中加重了广大劳苦人民的负担,使老百姓深受其害。王安石没有及时修正,使之失去民心。

王安石变法的启示

  二是对推行变法的用人不当。王安石为推行变法,所用之人,参差不一,斗争所用的策略是党同伐异,没有很好地团结笼络人心,如对苏轼的人才没有很好吸纳进来;记得中学读书时有一篇司马光写了封信给王安石进行提醒,王安石写了《答司马谏议书》,对司马光进行批驳,其后用权排挤司马光,侵夺他选拔推荐官吏的权力,逼他离开京城到西安任地方官。王安石用的只要是拥护新法,不管其人品怎样,节操如何、是否有虚怀若谷的胸襟,都是王安石信任重用的对象。而恰恰是这些人,大多处于政治投机的动机,并不真心拥护变法改革,只是借用这一捷径,来实现自己飞黄腾达,青云直上的目的而已。

  三是对调整变法的应变能力不强。青苗法、免役法之实行,与理想相去悬绝。如果贫困民户自愿请贷官钱,尚有可说,但实际上是地方官强迫农民五户联保后、逐家派定数目的摊派。地方官为了保障秋后本息全部收回,摊派的对象是中上之家而非贫下之户,怕贫下户无力偿还,这还谈什么惠民呢?而青苗法中要收取利息二分,即是百分之二十,这数目是一般平民所不能负担的。均输法和市易法就是让国家垄断商业,赚取商业交易中的利润。王安石认为这并没有增加百姓的赋税,乃是因为中国自古重农轻商,赋税多从农业中获取的缘故,因而夺取商人的利润,他的抑商政策,结果经济萎缩商人失业,所得的赋税反而比以前更少了。因此这两法,不久之后就被停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