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豳风·伐柯》赏析(2)

时间:2021-08-31

  正如《礼记•郊特牲》:“夫昏礼,万世之始也。”着重强调经过漫长原始社会时期演化而形成的婚姻,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是永恒存在的。经过400余年的发展演变,聘娶婚作为一种被社会普遍接受的婚姻制度,逐渐占据了社会婚姻的主导地位,成为当时婚姻形制的主流。

  媒妁在聘娶婚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要完成一桩婚姻,必须履行“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礼记•昏义》)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媒妁的穿针引线。“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礼记•昏义》)据《说文解字》:媒,谋也,谋合二姓;妁,酌也,斟酌二姓也。这里“谋合二姓”,就是“合二姓之好”,帮助两姓男女缔结婚姻;“斟酌”,就有权衡利弊、择善而定之意。许慎的解释将“媒”“妁”两相互补,比较全面地揭示了“媒妁”作为专用名词的语源。聘娶婚有三个要素:首先就是媒妁之言,二是父母之命,三是纳币。于是《礼记•曲礼》说“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仪礼•士昏礼注》:“将欲与彼合婚姻,必先媒氏下通其言”,女家“许之,乃后使人纳其采择之礼”。这是当时社会婚姻活动所普遍遵循的准则。通过媒妁的沟通获得父母同意后,才能形成双方的婚约。

  首章四句,言伐柯取妻各有其道,用伐柯没有斧头就不成来比喻取妻需要有媒妁。这四句与《齐风•南山》末章几乎一模一样“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根据陈子展先生在《诗经直解》中对“析薪”的注释为:“齐,析薪作伐柯。”可见这当为当时流行之民间谣谚。魏源《诗古微》:“三百篇言‘娶妻’者,皆以‘析薪’起兴,盖古者嫁娶必以燎炬为烛,故《南山》之‘析薪’,《车辖》之‘析柞’,《绸缪》之‘束薪’,《豳风》之《伐柯》,皆与此‘错薪’‘刈楚’同兴。”后来更用前者借代后者,做媒亦可称为“作伐”。尤其是在后世文人的创作中,“伐柯”、“作伐”、“作柯”频频用来代指媒人,远比直接道出媒人显得含蓄。比如宋人郭彖《睽车志•成忠郎傅霖》中说:“适见其婢自外来,云与小娘子作伐。”明人史般《鹣钗记》中也说:“恼恨杀韦公执柯,却将探花妻子被状元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