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金湾区公办小学招生指南
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发展,在其前又开设了幼儿园。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珠海金湾区公办小学招生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
根据珠海市教育局招生工作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做好招生工作规划,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招生工作禁止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的考试、考核。继续实行按地段划分学区、按学区就近入学的办法。未按规定入读小学、初中的.,不得参与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
3、房户一致优先原则
金湾区户籍生按自有完全产权《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与《户口簿》一致的登记地址优先安排学位;符合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视学位情况,可按自有完全产权《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与《广东省居住证》一致的登记地址统筹安排学位。
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
1、公办学校:按教育部门划定的区域内招生,因学校学位不足需对部分学生进行统筹调配除外。
2、民办学校:金湾区辖区内招生。
招生对象
一、公办学校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以上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须为接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当年六年级毕业生。
具体分为如下四类:
1、具有金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金湾区内符合市、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类学生。
3、户籍在金湾区外珠海市内,符合跨区报读条件的学生。
4、达到金湾区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民办学校
1、父母在金湾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或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以社保缴交情况为依据,合法稳定住所以房产或居住证地址为依据)的适龄儿童。
2、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适合随班就读的可向学区内学校申请。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送教上门。
3、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现场资料审核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需复印“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父母个人户口页”等内容。申请人户籍迁入时间须在当年报名截止日期前。《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须同时提供结婚证、小孩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给报读学校。
2、《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房产权证号、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三项内容。《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须在当年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之前,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须拥有合法完全产权,且房屋用途为住宅。
3、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大一寸相片1张。
4、珠海市儿童免疫接种验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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