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翻开旧时的剪纸,一幅竹乡神韵图吸引着我,我是在竹乡长大的孩子,对竹子的点点滴滴的回忆便开启了闸门:
要说到竹子,我们这里可以用竹海来形容,这个一点也不为过。林区面积达五万公顷,翻过苦竹岭,就是三县接壤之地。
在计划经济时代,这里田地少,属于林区。林区人有林区人的活法,他们个个是能工巧匠,会一手蔑匠活。那时候,山外大量需要竹制的生活用具,农具,小到农家带的斗笠、盛粮食的萝筐,大到生产队用来晒粮食的晒垫,屯粮的竹屯,这些东西都是竹子做的,由于竹子质地轻,用起来方便,连挑东西的扁担也是竹制的比较多,林区人把竹子的用处发挥到了极致。
竹制品换来林区缺少的粮食,油,日用品。那个时候,竹为媒,林区的年轻的后生每年总要领回来几个水灵灵的媳妇,因为他们会一手蔑匠活,经济上比山外的农民活络,这些年轻人走村串户替山外的人干些蔑匠活,混个口粮,和零花钱。
改革开放以来,林区的人慢慢少起来了,村里剩下来的是大部分是老人,孩子,年轻人都到城市发展,但是每年到砍竹子的时候,这里又重新热闹起来,近几年,县城有好家席业公司办起来,他们用的材料就是竹子,竹子的价格翻了几番,有些人开始回到村里抢林权了,为此还引出了不少纠纷。
原本和谐的邻里关系开始不协调了,这都是竹子惹的祸!
堂哥和族里的一个老弟争十五亩竹林,官司打到省城,我在法院工作,他们都找了我,按他们提供的材料,从法理的角度看,堂哥不对的地方占的多,前几年族里这个老弟外出打工,口头托堂哥照管他名下的竹林,这个老弟外出打工做了个小老板,没有在乎林子的收入,再说,那几年竹子也不值几个钱。很快第一轮林权承包已经到期,堂哥没有经过这个老弟的同意,接几个村干部吃了个饭,每人送了二百块钱,他把这十五亩竹林的林权写到自己的名下。
我是个法官,法的尊严,我要维护。但是亲情怎样处理,这个需要艺术!
我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邀请堂哥和族弟一起坐下来,我们聊了一些童年的话题,我讲给他们一个我们孩提时代,老人经常讲给我们听的竹兜的故事,谈起了那只义犬———阿黄、还有那个黑心的大嫂,以及那个善良的小老弟,堂哥开始低下了头,族弟也偷偷地抹眼泪!于是我顺水推舟给他们摆了事实,讲了讲法理,堂哥和族弟的争论不再激烈。鉴于堂哥为族弟负担了十年的农业税,我建议:二人各退一步:十五亩竹林的林权归族弟,这个理所当然,因为私自更改林权的行为,法律上不支持!为补偿堂哥,族弟出让五年的林地经营权,加之族弟不在家,林地不好管理,五年以后,族弟每年出1200元管理费给堂哥。他们当下表示同意。
我回来的第二天正好是中秋节,我接村子里几个老人到堂哥家小叙,晚上一轮明月高照在竹乡的上空,我披衣下床,竹乡的夜,格外地静璱,月光如流水一般,给故乡镀上了一层银色,不知道是哪一家在煮酒,还是桂籽飘香,整个村子里笼上了一股淡淡的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