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
⑴这是转折复句的紧缩形式,而是转折连词。第一分句的青应当是主语,取之于蓝是偏正词组作谓语(取之是正,于蓝是偏)。之代替青使青复现,从而产生强调的作用:两个于用法不同:前一个要译成从;后一个要译成比,于在形容词后面总是介引比较的对象。第一个青跟第二个青不同:前者是名词,后者是形容词。翻译时两个介词结构要移到中心语前面作状语。
⑵前一个青,靛青,青蓝色的染料。现在也叫靛蓝。蓝,不是指颜色,《说文》:蓝,染青草也。一种可以提炼靛青染料的植物。又,白居易《忆江南》有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蓝也是染青草。
译文:靛青从蓼蓝里取来,却是比蓼蓝更青。
2、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
⑴转折复句。
⑵能这里既不是名词,也不是动词,而是形容词。上文非利足也,利也是形容词。《出师表》:先帝称之曰能。能也是形容词。水,动词,能的处所补语,上文利足也是利于足的省略形式。又,《韩非子·孤坟》:故智术能法之士用,则贵重之臣必在绳之外矣。能法也是能于法,在法制方面能干。绝,横渡,《三峡》有沿溯阻绝。
译文:借助船和桨的,并不是在游泳方面能干,却能横渡江河。
3、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
本句的利和强词义显豁不晦。原句爪牙之利,筋骨之强都是主谓词组,加上之字使利、强重读也因而被强调。为什么要强调利和强这又是由特定的语言环境决定的,下文有上食埃土,下饮黄泉,都是利和强在一般条件下应当产生的作用。如果不是这样,就写成利爪牙、强筋骨,当然用不着有之字,也就不能写成利之爪牙,强之筋骨了。总之,句式不同,所产生的修辞功能不同。
译文:蚯蚓没有爪牙的锐利,筋骨的强劲。或者:蚯蚓没有锐利的爪牙,强劲的筋骨。这样,强调的重点转移到爪牙和筋骨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