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既是“寻根文学”的终结,也是“新时期”“新历史小说”家族小说的起源。其中透出的强烈的生命意识和人物的历史边缘性都给新时期小说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强烈的生命意识:
(1)红高粱是有爱恨情仇的鲜活的生命个体,山川草木、清风白云甚至溺尿都是有生命质感的。《红高粱家族》中,“我奶奶”从出嫁的那天起似乎就注定了她的悲剧命运,然而她却凭着坚强和果敢闯了过来,从而获得新生,获得了自己的爱情和事业;罗汉大叔面临酷刑自知没有生存的希望却并不绝望,依然以自己的忍耐力与极刑斗争到底,他的英雄气概被后人传为佳话;“我爷爷”率领的非正规军队虽然抗日失败了,他的率性和他的辉煌业绩却被载入史册传为佳话,“使我们这些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这里,社会正统的伦理道德和是非观念失灵了,我们所感觉到的只有强盛的生命力量的震撼之美。
(2)植物是有生命的,这是无可厚非的事实,但植物是有灵性有感觉的却是童话神话里和寓言中才有的事。然而在莫言笔下,植物的灵性和感觉却是那么的自然,丝毫不让人觉得突兀。红高粱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也有喜怒哀乐,也会“肃然默立”、“感情激荡”,“向苍天呼吁”,它们同扎根于故乡的黑土地,已经与“我爷爷”、“我奶奶”融为一体,山川河流、蓝天白云、风雨雷电都是通灵的有感觉有感情的,河水也会愤怒从而给人施加惩罚,也会因悲哀而呜咽。
(3)死亡皆自然。文中对罗汉大叔被活剥皮的过程写到极致,将生命结束的瞬间无限拉长,把死亡过程本身酣畅淋漓地展示出来。描写酷刑并不一定代表作者受过或者执行过,而是靠着艺术想象虚构出的真实,其目的却是为了展示在极端情况下人的生命感觉和生命存在状态本身即生命本身,而不是聚焦于死亡的意义。在这里,莫言将人置于生命的临界点上加以考察,即将死亡“降格”到“物质——肉体”层面,“为肉体恢复名誉”,将“一切高级的、精神的、理想的和抽象的东西转移到整个不可分割的物质——肉体层面、大地和身体的层面”,是对传统文学“死亡禁忌”的反拨,是对民间死亡观念的文学表现。在莫言的文学世界里,众生在成为中华儿女英勇不屈、顽强拼搏的精神的象征,成为中华民族的精魂。莫言小说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些由正统文明观念所认定的英雄式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普通的人群。他们粗鲁、顽愚,与正统的文明沾不上边,往往还带有破坏性,然而正是这些不开化的非正统历史的边缘人物往往具有强大的生命力量。 莫言在思想上和艺术上接受了哥伦比亚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斯克和美国意识流小说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其创作改变了中国传统小说的轨迹,成为新时期军事文学的又一个里程碑。
他往往用轻松甚至幽默调侃的笔调将读者从本来的悲剧审美轨迹中拉出来,进入一个更为宽广的想象世界,使之富有多意的审美意蕴。悲剧和反讽的复合美感,给人一种新鲜的,廓大的悲剧审美空间。
在现实主义精神中容纳了大量现代派表现技巧,造成小说创作的新格局。其作品充满了象征和比喻,借鉴了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斯克的魔幻技巧。象征,隐喻,暗示,借代等手法的运用,增强了作品的表现力。
他的作品充满幻象,其运用童话和寓言的手法,把幻象和现实糅合在一起,精确表现人物内心世界以及作家主观世界奇特的心理过程,构成了莫言小说“忧郁的主调之下一方面是凄楚,苍凉,沉淀,压抑,另一方面则是欢乐,激情,狂喜抗争的独特叙事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