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药》课堂教学记录(8)

时间:2021-08-31

  第一,如果是一人,那么,在刑场上“康大叔”与华老栓交易时,应当相认,康大叔应当能喊老栓的名字,像后来在茶馆喊“老栓”“栓叔”一样。

  第二,如果是一人,刑场上的康大叔也应当像后来在茶馆里那样“虚情假意”,那样“热烙”。可是刑场上交易却如同陌路人,根本不相识。交给华老栓馒头,收取华老栓的钱时,都非常野蛮、近乎凶残。可是后来的“康大叔”却明显有些“热情”,有些“人情味”。

  第三,刽子手明明收了华老栓的洋钱,可是后来康大叔在茶馆里却不承认,他当着那么多人居然对华老栓说“我可是这一回一点没有得到好处”。

  提到这一条论据时,不同意把二人区分开的同学立即反驳说,可能是康大叔在大庭广众之下故意避讳收了华老栓的钱,因为收钱是犯王法的。而同意把康大叔与刽子手判定为两个人的同学,回应说,从后来康大叔在茶馆里的表现看,康大叔是一个咋咋呼呼爱吹牛的人,他在大庭广众之下承认了自己透露给华老栓消息,走漏消息也是犯王法的,他能够承认透露消息,那么,他也应当不会避讳收了华老栓的钱。

  双方都提出了非常充分的理由,课堂上出现了非常热烈的争论场面。开始时,主张区分康大叔与黑衣人属于少数派,而渐渐,他们人数多起来。我对主张区分的同学,表示鼓励,我说,包括我们的教参都说两人是一人,当前学术界大多数人也主张二人合一,而你们却主张分开,论据也充分,应当鼓励。

  学生询问我的意见,我说,从理由的充分性上看,我当然同意主张把二者区分的意见。

另外几个细节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