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商隐《字略》真伪考辨的论文(2)

时间:2021-08-31

  但古文毕竟已退出百姓日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与人们的生活越来越疏远,尤其与一般人的生活。于是对古文的正确识读就成为必要,至少对文化精英阶层是如此。这样便有人开始有意地辑录古文,以助人识读。不仅《说文解字》、《玉篇》这样的字书中收录有一定数量的古文,同时还有专门的古文集字书出现,如《隋志》记载的东汉卫宏的《古文官书》,东汉太子中庶子郭显卿的《集字书》,三国时东吴人朱育的《奇字》,以及见于《汗简》的《群书古文》,即《马日良》等。六朝时文字使用的混乱,刺激了唐代字样之学的兴盛,客观上也促进了唐代古文集字书的兴盛,仅《汗简》、《古文四声韵》著录的唐代古文集字书就有林罕《集字》、崔希裕《纂古》、李商隐《字略》等十几种。

  二

  李商隐的《字略》 (以下简称《字略》) 最早见于宋初郭忠恕的《汗简》及夏竦的《古文四声韵》,其中以夏书存字为多。翻检《古文四声韵》,共辑得《字略》佚文四十九例,即:上平声部的馗、旗、辉、希、渔、徒(当为“往”,《〈汗简〉〈古文四声韵〉》误)、齐、 月 寅 、珉、 黄端 ;下平声部的颠、延、虔、蛾、葟、卿、腥、髯;上声部的侈、举、辨、杳;去声部的驶、魏、蕙、轫、慎、巽、辩、殿、绢、耀、笊、奅、伏;入声部的族、 肃鸟 、触、述、厥、蕨、歇、铩、历、石、璧、跃。其中杳、跃均有两种写法,再加上不见于《古文四声韵》而见于《汗简》的盗,共计存字五十例 ② 。

  由于原书不具,我们难以从整体上对《字略》进行全面研究把握。但通过分析,我们还是可以大致看出:

  《字略》所收字体以古文为主,其中有的见于《说文》,如鱼、寅、真、我等;有的见于《石经》,如济、辩、翟、厥等;有的同于先秦古文,如旗、魏、族等;有的同于传世的先秦典籍,如举同于《古孝经》、《古老子》;有的见于其它字书,如馗见于《玉篇》,辟见于《集韵》。除古文外,《字略》收字中也有一定比例的小篆,如轫、希、髯、胜等。

  《字略》所收字形均有不同程度的讹变。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简化,具体可分为,简省笔画,如驶;简省偏旁,如蕨;简省同形,如举。二、繁化,具体可分为,增加同形,如馗;增加标义偏旁,如族。三、异化,具体又分为,方位异化,如轫;义符互换,如跃作趯;声符互换,如耀;分割笔画,如奅;延伸笔画,如延。尤为复杂的是,往往一个字兼具几种讹变,如馗、厥等字。另外有的字不明其讹变原因,难以解释,如卿。不可否认这种字形的讹变有的属于抄写的错误,如葟,《古文四声韵》与《汗简》所引《字略》写法不同,这其中至少有一家系错抄。《字略》所反映出来的用字状况:一、异体字,如“葟”与“ 舜皇 ”,“渔”与“ 鱼攵 ”,等等。二、通假字,所占比例较大,如“蹎”与“颠”,“齐”与“济”,“希”与“莃”等。

  从《字略》所收字的构形情况及用字状况,我们推断:《字略》的字源是多渠道的,其中既有传抄古文,也有汉魏以来新增字,如驶。而有的传抄古文可能是来自碑刻文字,如辉,《字略》属写误,当与王庶子碑同 ③ ;又如巽,《字略》与王庶子碑同;魏,《字略》与云台碑同;殿,《字略》与云台碑、华岳碑同。尤其是“歇”字可证《字略》与碑刻文字之间的关系。按《字略》所提供的字型,当隶作斀,《说文》:“斀,去阴之刑也。”就金文与战国文字而言,“曷”与“蜀”字形相去甚远 ④ 。再就字音,古音“斀 ”属端母屋部,“歇”属晓母月部,相差也较大,难以音通。之所以如此,我认为可能是《字略》误收了六朝碑别字所致。据秦公、刘大新的《广碑别字》所收录的《唐廷王府曹丁绍墓志》与《魏叔孙协墓志》、《唐国子监丞李济墓志》,其中“躅”字中的“蜀”与“渴”字中的“曷”写法非常接近 ⑤ 。《字略》或因此而误。

  从辨别字形,释定文字,纠正讹误,助人识读等方面来说,《字略》等集字书也可以算是字样之书,但其与《干禄字书》、《五经文字》等“字样”之书有区别。第一,《干禄字书》等收字主要来自常见的在社会上广为流传的文字材料,尤以经典为主,而《字略》则不仅仅局限于经典而旁及碑刻等其它文字材料。第二,《干禄字书》等以俗别字为主要收录对象,目的在于教人明确正、俗字的使用范围,因而具有较强的官方色彩和功利目的。唐代奉行科举取士的文化政策,进士考试必须用正体,而不能用俗体,否则应试者将因此而名落孙山。故《干禄字书·序》中,颜元孙明确提出“升沉是系,安可忽诸”。而《字略》收字则以古文为主,其出现固然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但也有一种个人雅好的因素在内,同时也是个人学识的标志。此外,与《干禄字书》等相比,《字略》等集字书大概不会有什么体系上的要求,如《干禄字书》以正、通、俗三体分类收字,具有一定的体例;而《字略》等书大概是随手抄录,遇则抄之,并非刻意为之。

  研究《字略》等古文集字书,当然具有一定的文字学的意义。作为一种传抄古文,《字略》等书收字多有讹误,这是不容掩饰,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否认它的学术价值。尤其是近年来,大量的战国简帛出土,传抄古文的价值渐渐为人们所认识,李学勤先生就曾精辟地指出,出土的晚周文字材料“把石经和《汗简》复活了” ⑥ 。比如《字略》的收字,有的就可以和地下出土文献相对照。如魏,与中山器基本相同;殿,与随县简同,都是以“尸”加一古文“天”,只不过《字略》采用的是另一种写法而已;锻,与随县简同;旗,与石鼓文同;盗,与玺文同。

  不仅如此,《字略》还可以帮助我们校读古文字。如“馗”,《玉篇》云“□”是“馗”的古文。其实《玉篇》有误,当作□,“吕”为“阝(邑)”之讹变,与侯马盟书同。馗、□并从九得声,故可通。其中“阝(邑)”多有讹变,属传抄过程中失真所致,《字略》中的“馗”也当为“□”的讹变,比侯马盟书多一“九”,属增加同形古文字的一种讹变形式:繁化。今据侯马盟书与《字略》,可明《玉篇》讹变及讹变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