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的婚姻和子女下落之谜(3)

时间:2021-08-31

  然而这段婚姻持续的时间并不算长。在李白与许氏结婚十年之后,也就是在他四十岁左右的时候,许氏去世了。

  李白作为入赘女婿,不便继续在许家养育子女。而且根据李白这一时期所作诗文判断,他与安州当地官员关系不睦,似乎还得罪了不少人。所有这些原因促使他不得不迁居他乡。许氏的去世对李白来说是一个家庭悲剧,但也成为他新生活的开始。

  李白决定把家迁到哪儿去呢?迁到东鲁兖州地区,也就是山东兖州,时间大约是开元二十八年(公元740年)左右。天宝元年,也就是李白四十岁左右的时候,他接到了唐玄宗召他进京的诏书,所以他不得不赶紧安排、安顿他的一儿一女。李白给儿女写了一首诗《南陵别儿童入京》,就像留言一样,说:“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我们能从这首诗里看出当时他的孩子还很小,他要走了,这一双儿女笑着牵着他的衣服,还不太懂得父亲要离开家,不太懂得悲伤。那么许氏去世以后,李白的家庭生活是怎么安排的呢?

  有一段时间,他把儿女安顿在了安徽的宣州,后来又托人将子女接到东鲁兖州,直至李白在李阳冰家去世之前,他的子女一直在东鲁地区。

  关于他这一段时间的感情生活,魏颢在《李翰林集序》里谈到了这点,这也是我们现在能依据的很重要的一条材料,他说:“白始娶于许,生一女一男,曰明月奴,女既嫁而卒。又合于刘,刘诀。次合于鲁,一妇人生子曰颇黎。”什么意思呢?李白最初娶许氏,许氏给他生有儿子伯禽,女儿平阳,“明月奴”很可能是伯禽的乳名,这一点后面我们会谈到。“合于刘”,是指李白在许氏去世之后,曾与一刘姓女子住在一起。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没有说李白“娶”刘氏,说明李白与刘氏不过是一种准婚姻关系、同居关系。“刘诀”,后来两个人分手了,刘氏没有生育子女。“次合于鲁一妇人”,李白后来又在东鲁与一名女子同居,这位东鲁女子给李白生育了一个孩子,取名颇黎。最终,李白娶了第二任正式夫人宗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