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又过了两个星期,哎哟!*哥,你走吧!
乙:好!走去哪吃?
甲:走去要饭。
乙:哎!怎么去要饭呢?
甲:都是你闹的,天天蹭我的饭!把我蹭成了穷光蛋。你看看我现在是面黄饥瘦,两秀清风!
乙:这是我因该做的!
甲:最可气的就是,蹭了我那么多顿,他还是那么瘦,吃了不认帐,愣是不长肉。
乙:那是因为还没蹭够!
甲:他还想得寸进尺!
乙:至从那次以后,我蹭饭的目标又少了一个!
甲:那你打算怎么办?
乙:看来我还得回到本学校蹭,这回我要采取“博取同情蹭饭法”。
甲:通过博取同情来蹭饭?你是怎么博取同情的?
乙:还不就是衣服穿破点,头发搞乱点,身上弄脏点,白巾缠着头,毛毯披着身,最后找个食堂墙角我就就地一蹲。
甲:还别说,就他这个打扮,还勾引来不少同情者,哎呀!纷纷伸出援助之手,他们有给剩馒头,剩榨菜,剩稀饭,剩面条的。
乙:停!我是那要饭的啊!
甲:就他这打扮谁不误会呀!
乙:就我这“博取同情蹭饭法”呀,还别说,真管用,好多心地善良的女生实在是看不过去了,各个拼了命把我从食堂拉走,接着请我吃饭。
甲:不要自做多情,你以为她们是真心请你吃饭呀,她们把你拉走,是因为要保证食堂的“客流量”,因为有你在食堂蹭饭,其他同学就不敢来这个食堂吃饭了。
乙:不可能,那那些请我吃饭的女生呢?
甲:你不长眼睛啊,你看清楚了,那些女生其实都是食堂大妈乔装打扮的!
乙:就算是吧!可是就我这事还上了校园报纸了呢!这说明有人关心。
甲:你白日做梦吧你,人家登你上报,是为了提高报子的销量。光题目就非常吸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