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风市,我是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美女编辑小白,梳着光洁的辫子垂在肩后,足有一米长,到哪里都是一道风景。我是长风晨报的当红写手,全省哪里有新闻,我的身影就必定在第一时间出现。
而另一家报纸长风晚报则是我们的竞争对手。这几年,为争夺读者市场,在新闻的捕捉上,经常上演巅峰对决。时常为一则刚刚出炉的新闻,大打口水战,各持一辞。市民也自得其乐,这年头闲人就怕眼闲着。
这日我刚跑完一则新闻,为了放松一下,便去了酒吧。刚要进门,一名年轻的男子也急着往里赶,刚好两人撞了个满怀。
“先生!买支花给你的女朋友吧!”一个小姑娘从屋角冲出来,阻住我们甜甜地问,同时用乞求的目光看着那一脸惊愕的男子。
我们两人都停下了脚步,惊诧地看着对方。
“女朋友!好,好,我买一支,送给这位漂亮的小姐!”男子傻呵呵地笑,竟真的掏了钱,挑了一朵鲜红的玫瑰,递到我的面前。
“这、这……不太合适吧。”我被这突如其来的热情给定住了。都说当记者皮厚,不知道什么叫脸红,可我毕竟还没结婚,还是第一次面对男性的鲜花,面颊已绯红。
男子见我犹豫,便将花塞到我手里,进了酒吧还请我喝酒,两人面对面坐下。
他脸很黑,却长着一张明星脸,很帅气。发质很好,很亮。说话的声音很磁性,我很喜欢听:“明人不说暗话,我受长风晚报人力资源部的委托,来你的,只要你跳槽来我们这里,薪水翻一番!”
“对不起,给再多的钱我也不可能当叛徒!”我明白他的来意,猛地站起身,很是气愤地说。
这家伙送花是为了套近乎,只不过是为老板挖别人墙角,我最讨厌这样的人。
“没有回旋的余地吗?”他很无奈,一脸的伤感。
“有!除非哪天我穷得卖了这头上的辫子!或者你剃个光头来给我当灯泡!”我摔下花,很不客气地走出酒吧。身后的那根长辫甩得厉害,像牛的`尾巴。
能感受他眼巴巴地看着我远去的背影,一脸可怜。
一连几天,我都没睡好,梦里总是闪现那张黑脸。
这日我买了去外地旅游的机票。刚进机场,就接到总部的紧急电话,取消一切活动,火速赶往离市区有百里之遥的万兽山。有群众打来,那里竟然聚集了几个药商,高价收购一种山草——冬虫夏草!山民把那一带的山都翻上天了。
凭着记者的敏锐直觉,我感到这里面肯定有噱头。慌忙上路,我一路上都在纳闷,这种草在特定的地理环境才有,按理说只在北方沙漠的边缘才生存,可是在这南方的多雨大山里,怎么会有它?
在进山的入口,地上没有什么车过的痕迹。我很高兴,这就意味着自己抢在同行的前面。
刚上到半山腰,就看见又一辆车在山脚下停了下来,下车的竟是他——那个黑脸男子,扛着摄像机,慌乱地往山上跑,像是在打仗一样,笨拙的样子惹得我大笑起来。
“你就等着吃我剩下的吧!”一整天我精力旺盛,像充足了电的马达,将山上的几个村落村民都采访了个遍,基本了解了这中间的来龙去脉。
村民疯狂地上山挖地三尺找出的那种草,偶尔挖到的那几个,和古书上见的那种真正的奇草,颜色截然不同。他们高价收购分明就是回去治假,再染色出售。真正的冬虫夏草可是每斤四十多万啊!
那几个收草药的药商,一见我就跑远了,就是怕我手中的拍摄机。
一切完毕,我欣然返回。快要到山下,我长出了口气,将背包放地上想歇口气,的确太累了。
他在哪里呢?我心里甜甜地问自己。不知道为什么,一看见那可爱又让人可怜的他,我的干劲就特别大,也许是为了那个可笑的打赌。
休息了半晌,我掏出手机,想打给司机让他来帮忙一下。来时是让一山民用毛驴驮着上山的,因为这山路汽车根本就开不上来,只能停在山脚。突然,一个黑影猛地出草丛里蹿出来,一把将我的手机夺了去,顺手还将放一边的包裹提跑了,眨眼之间就消失在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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