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的一个冬天,我和我的初恋分手。
那段时间,我喜欢上一些非常矫情的文字。譬如“我喜欢现在的自己,我怀念过去的我们”“淋过雨的空气,疲倦了的伤心,我记忆里的童话已经慢慢的融化”“最初不相识,最终不相认”,每一句都是我想要说却不知道怎么表达的话。我把这些话发在空间,沉浸在自己营造的悲伤气氛里。偶尔有一两个同病相怜的人会在底下发出一句类似却不这么文艺的慨叹,此时,我的悲伤仿佛就能得到一点点宣泄。
那时候很闲,于是有更多的时间来回忆,来幻想,来感伤。叹春花落,悲秋风凉,夜不能寐,食不知味。有朋友看不下去,设法开导我,但都不得其道。我在自己的悲伤世界里,享受着这种悲伤——这是一种不足为外耳道的奇妙感观。我也在自我感觉最悲情最难过的时候,和几个朋友讲述过我的这个故事。我尽量用一个局外人的语气缓慢地叙说着,有时候会加入一些在彼情彼境中的感想。因为故事刚经历不久,加上用了一点讲故事的手法,朋友们听了觉得有那么点意思。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当看小说了。但在我认为最关键的抒情部分,听众们会用“哦”“然后呢”催促我加快节奏。这样的叙述,两个小时都听不到故事结局,通常不是我讲不下去了就是听众厌倦了。所以,我一直没有给这个故事编一个结局。
现在来看,这个故事远称不上构思巧妙。男主角身世、容貌、才华都不出众,没有豪门家室,男女主角不是亲梅竹马,不是在街角相遇。甚至最关键的故事情节也很俗套,没有绝症,没有出国,没有英雄救美。如果不是我刻意营造出一种伤感、迷离的氛围,如果听众不是我的朋友,这个故事的前半段也没人愿意听。但问题是,当时为什么会觉得这是独一无二、纯情美好的一个故事呢?这样一个俗套的故事,实在不算美丽。
一年多后,我听说我的初恋结婚了,我的感觉居然是惊讶多于难过,因为她还不到20岁。在此之前,我们没谈过婚姻这么严肃的问题。我有些困惑,既然不难过,那之前我那么死去活来是为哪般?柴静说,很多事情不用问值不值得,只用问,它对你来说,是不是有如珍宝。我问自己,她是我的珍宝吗?这时才发觉,我连她的样子都记不清了,再次偶遇,或许我已经认不出她来了。
有人说,爱情本来就是一个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事。我们得到的爱,也只不过是其他人的赠与。这么说来,我的故事不仅俗套,还是个二手的。我又想起当时也喜欢的一段矫情话,“最恨时间那双残忍的手,把相爱变成相爱过”。现在想来,时间是一双多么仁慈的手,能抚平一切心灵的创伤,也能让人变得更成熟理智。
也许我们都曾这样爱过一个人,爱到卑微,爱到沉醉。但有一天忽然惊醒,才发现这只是一个并不美丽的故事。故事的尽头,不是擦肩而过,不是聚散离合,也不是曾经的伤害和背叛,而是在街头相遇,我却已认不出你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