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名法》的诞生

时间:2021-08-31

  2004年8月28日,在刚刚结束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第一部国家级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法》诞生。这部被业界人士看作“中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终于迈出了最为重要的一步。

  电子签名也称做“数字签名”,是指用符号及代码组成电子密码进行“签名”来代替书写签名或印章,它采用规范化的程序和科学化的方法,用于鉴定签名人的身份以及对一项数据电文内容信息的认可。它还能验证出文件的原文在传输过程中有无变动。简单地说,电子签名就是通过密码技术对电子文档的电子形式签名,并非是书面签名的数字图像化。

  2004年3月24日,在温家宝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电子签名法(草案)》获得原则通过,随即被提交全国人大讨论。4月2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对该法进行审议,6月2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又再次对该草案进行了审议。随着今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其最终审议并通过,我国中央一级的电子签名立法正式浮出水面。电子签名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法律体系正式迈入网络时代,对未来人们的工作、生活乃至商务、政务活动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并将大大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势必成为我国立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电子通信论文《《电子签名法》诞生》。

  电子商务网站是最急切盼望电子签名法出台企业中的一部分,中国已经有4000多个电子商务网站,2003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已经达到2700亿元。对于国内电子商务网站而言,在银行支付体系、信用卡认证系统尚不完善的情况下,《电子签名法》的颁布,将改善网站在支付、认证方面面临的问题,提高社会对电子商务的诚信认同。

  据法律专家介绍,针对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电子签名法规定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承认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从而使现行的民商事法律同样适用于电子文件。

  专家称,电子签名的法律效用问题一直制约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1999年实施的合同法已经规定了电子文本的有效性,但对电子签名的规则和法律效力却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电子签名法出台,可以在较大程度上解决“电子商务的瓶颈”问题,增强网上交易的安全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