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报属于一种消息的传输方式,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清明节电子版小报,欢迎参考阅读!
小报历史
北宋时期,小报已经可以在市集上公开出售,于是一部分胆大的进奏院及中央各官署的官吏等各色人等便将一些人们迫切想了解的新闻消息编为小报,以朝报形式叫卖街市,当时“隐而号之曰新闻”。作为“邸吏辈为之”的非法的新闻消息载体,小报一直受到政府的压制和打击,但始终未因统治 者的厉禁而根绝。
据宋徽宗大观四年(公元1110年)六月的一份诏书记载:“近撰造事端,妄作朝报,累有约束,当定罪赏,仰开封府检举,严切差人缉捉,并进奏官密切觉察。”可见,大观年间已经出现了民间“小报”这一非法出版物;小报“妄作朝报”,其形式与官方朝报相似;从“仰开封府检举,严切差人缉捉”一语可知,小报主要是从京城(即开封)流传出去,与后来南宋小报的“始自都下传之四方”情况一样;进奏院是当时官方的消息总汇,从“并进奏官密切觉察”一语可知,小报的新闻来源与进奏院消息泄露有关;朝廷取缔它的理由是“撰造事端”,但既是进奏院泄露的新闻消息,因而未必是"撰造事端"、造谣生事,只是所传播的内容有害于封建统治而已;而且,小报的盛行与被屡查而不禁表明,小报的内容必定有一定程度的真实性。南宋周 鹿+粦 之《海陵集》中《论禁小报》一文记载得更加清楚:“小报者,出于进奏院,盖邸吏辈为之也。比年事有疑似,中外不知,邸吏必竞以小纸书之,飞报远近,谓之小报。”小报的内容,“或是朝报未报之事,或是官员陈乞未曾施行之事”,“或得于省、院之漏泄,或得于街市之剽闻,又或意见之撰造”。南宋的小报“记者”,实际上是“情报贩子”,他们都有公职,一般都是中央各官署的下级官员、大吏的差官和新贵的家人,也有进奏院的官吏。由于他们消息来源不同,有所谓内探、省探、衙探之类,分别探听宫廷、中央机关和各级官署的内部消息。他们为小报提供情报,完全是为了谋利。但由于政局动荡,一般下级官吏和民众很需要这方面的消息,使小报十分走红,甚至奔走相告,“以先得者为功”。因此,朝廷严禁小报的命令,往往只是一纸空文。当然,当时的小报影响也不是太大,因而政府对私办小报的人的处罚也不重,一般对这些人的处理只是流放到五百里外的地方接受当地政府的管束而已,与清代将办小报的人处以极刑相比,不可同日而语。
什么是小报?
小报:是被限制的新闻传播,在北宋还没有被正式的称为“小报”,小报的称谓介于南宋,也盛行于南宋,它是一种比邸报更具新闻特点的古代报纸。
小报的特点:
A小报其形式与官方朝报相似。
B小报主要是从京城(即开封)流传出去的。
C小报的新闻来源与进奏院消息泄露有关。
D小报的所传播的内容有害于封建统治。
E小报的盛行与被屡查而不禁表明,小报的内容必有一定程度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