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刈麦》白居易原文鉴赏(3)

时间:2021-08-31

  《观刈麦》这首诗大约作于公元805年(唐宪宗元和元年)至806年(元和二年)间,是白居易任陕西盩厔(今陕西省周至县)县尉时有感于当地人民劳动艰苦、生活贫困所写的一首诗。是作者早期一首著名讽谕诗。县尉在县里主管缉捕盗贼、征收捐税等事。正因为白居易主管此事,所以他对劳动人民在这方面所受的灾难也知道得最清楚。

  【赏析】

  这首诗叙事明白,结构自然,层次清楚,顺理成章。诗一开头,先交代背景,标明是五月麦收的农忙季节。接着写妇女领着小孩往田里去,给正在割麦的青壮年送饭送水。随后就描写青壮年农民在南冈麦田低着头割麦,脚下暑气熏蒸,背上烈日烘烤,已经累得筋疲力尽还不觉得炎热,只是珍惜夏天昼长能够多干点活。写到此处,这一家农民辛苦劳碌的情景已经有力地展现出来。接下来又描写了另一种令人心酸的情景:一个贫妇人怀里抱着孩子,手里提着破篮子,在割麦者旁边拾麦。她要来拾麦的原因是她家的田地已经“输税尽”──为缴纳官税而卖光了,如今无田可种,无麦可收,只好靠拾麦充饥。这两种情景交织在一起,有差异又有关联:前者揭示了农民的辛苦,后者揭示了赋税的繁重。繁重的赋税既然已经使贫妇人失掉田地,那就也会使这一家正在割麦的农民失掉田地。今日的拾麦者,乃是昨日的割麦者;而今日的割麦者,也可能成为明日的拾麦者。强烈的讽谕意味,自在不言之中。诗人由农民生活的痛苦联想到自己生活的舒适,感到惭愧,内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这段抒情文字是全诗的精华所在。它是作者触景生情的产物,表现了诗人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白居易写讽谕诗,目的是“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在这首诗中,他以自己切身的感受,把农民和作为朝廷官员的自己作鲜明对比,就是希望“天子”有所感悟,手法巧妙而委婉,可谓用心良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