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街道积极行动、精心部署,对2010年以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2013-2014年度涉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自查自纠,现就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
会议结束后,我单位立即成立涉农资金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涉农资金的专项整治工作,并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整改落实。
二、自查自纠涉及的专项资金情况
(一)2010年以来涉农资金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村一品项目扶持资金结存3.33万元,示范村建设补助结存4.2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结存1.86万元。
(二)2013-2014年度情况
上级共拨付涉农资金727.37万元,已拨付686.37万元,未拨付资金31万元;街道办事处涉农项目资金支出67.6万元。具体如下:
1、农业生产发展(36.95万元)
(1)一村一品工程扶持资金14.25万元,已拨付到户;
(2)小型水库经费3万元,已拨付施工建设单位;
(3)现代农业项目扶持资金14.7万元,已拨付申报单位;
(4)农业示范园奖励5万元,未拨付。
2、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26万元)
(1)省级文明村奖励款8万元,未拨付;
(2)生态文明村奖励款18万元,未拨付。
3、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732.02万元)
(1)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资金216万元,已全部拨付到村;
(2)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资金82.5万元,已全部拨付到村;
(3)农业幸福院专项资金7万元,已拨付到村;
(4)农村环境整治奖补资金348.92万元,已拨付到位;
(5)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社区建设奖补)10万元,已拨付到村:
(6)殡葬惠民补助资金24.8万元,已用现金发放到户;
(7)计生晚婚晚育、独生子女费等资金42.8万元,已用现金发放到户。
三、自查存在的问题
我街道严格按照涉农资金管理规定检查内容,对2013-2014年所有涉农资金进行了自查,发现存在部分专款拨付不及时的情况,未发现虚假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涉农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对2010年以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涉农资金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一村一品项目扶持资金3.33万元立即拨付项目申报单位;示范村建设补助4.2万元已付清,按要求做好帐务处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86万元,因项目尚未全部完工,将视项目进展情况拨付。
四、整改措施和下一步打算
1、针对存在专款拨付不及时的问题,涉农资金整治领导小组已责令相关单位和部门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立即作出整改,按照项目资金要求拨付到位。
2、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截留、挪用涉农资金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3、进一步加大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涉农资金政策和标准的知晓率,提升业务人员的思想道德和综合业务素质,保证涉农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不走样。
4、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涉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