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总结范文(5)

时间:2021-08-31

二、2018年征兵任务,有关政策规定及时间安排

  (一)征兵任务

  2018年区征兵办赋予街道的征集任务数与去年基本持平,经街道征兵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把任务具体分解到各个社区,原则上以双合格数为准。

  (二)政策规定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从今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为夏秋季,8月1日开始征兵,9月30日征兵结束,较往年提前了3个月。这次调整征兵时间,是深入贯彻习主席关于“加强和改进兵役工作”重要指示的重大决策。不论是从国家层面,还是从军队层面,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战略和现实意义,更为广大青年学生开辟了从校门到营门的“直通车”,有效解决了部队战斗力波动、兵员整体质量不高和新兵顺利渡过第一适应期等问题。

  1.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8年 12月31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周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男、女青年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2.政治条件:按照参动[2009]88号文件执行。

  3.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2008年8月21日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4.户籍条件:今年我区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征集范围,为户口没有迁出我区或在外地就学已于8月1日前将户口迁回的XX区生源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以及经区人事局审核同意、在8月1日前办理落户XX区的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其余我区应届毕业生户籍必须年满一年。

  (三)时间安排

  8月1日开征,9月5日起运,9月30日前结束。大体划分为四个阶段:

  1.准备、宣传发动和初检初审阶段。从现在开始至7月31日,各社区要相应成立组织办事机构,设立征兵报名站,搞好宣传发动,落实好应征对象。各社区要在本月25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并将报名情况上报街道征兵办公室,街道征兵办拟于本月26日前完成初检初审工作,并确定送区征兵办常规体检政审对象。

  2.体检、政审阶段。从8月1日至8月20日,区征兵办拟于8月5日前组织常规体检,各社区要积极配合组织好初检初审合格人员按时参加体检,并配合做好双合格青年的政审。

  3.复查、复审、走访、定兵阶段。从8月21日至9月4日,组织双合格青年进行复查、复审,配合做好应征青年本人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发放入伍通知书和新兵服装。

  4.新兵交接、运输和总结阶段。从9月5日至30日,征兵办将编造好新兵花名册,整理好档案,完善各种手续,开好新兵欢送座谈会,做好征兵工作的资料汇总,总结上报存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