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财政所工作总结范文(4)

时间:2021-08-31

二、深化主动型税政,服务地方经济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是加强主动型税政。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工作,对照“八项重点计划”,出台了36条税收优惠政策;围绕加强民生需求保障、现代农业农村建设、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四个方面研究梳理政策规定154条;围绕市委市政府及各部门提出的金融业改革、科技进步、青奥会、深化宁台合作、总部经济发展等20类工作提出税收政策修改意见近200条;推动企业转型升级,认真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工作,共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7户;积极落实优惠政策,全年共办理减免税45亿元。二是强化主体税种管理。突出税源分析,构建营业税风险控制管理模式;探索旅店业税收管理,初步确定了旅店业营业额测算公式和模型;创新营业税纳税申报管理,拟定《营业税纳税申报办法》,被总局评为营业税先进单位。贯彻落实好新个人所得税法,征管工作实现平稳过渡;开展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全市共有67370名个人办理了2010年度自行纳税申报手续,申报人数比去年同期增长28.52%;2011年入库财产转让所得个税15亿,同比增长1.9倍;利股红个税入库16亿,比去年同期增长三成半;共入库非劳动所得个税32.5亿,占个税比重32%,比去年同期提高 8%;我局开发应用的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信息系统获得省局认可,并代表江苏在西安全国行业指南会议上进行了介绍。三是积极推进财产行为税科学化管理。做好外资企业城建税征收管理,开展城建税数据比对,补征城建税1841.76万元;贯彻落实资源税从价征收改革;做好新车船税法贯彻的前期准备工作;存量房交易价格核定管理信息系统成功上线运行,增加税款2700.78万元,实现了存量房价格评估的信息化、科学化、精细化;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力度,做好对清算项目的跟踪,全年共完成清算项目164个,补征税款14.2亿元,清算税负达3.2%。开展契税和耕地占用税专项督查和决算工作,决算被省局评为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