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总结(7)

时间:2021-08-31

二、规范管理,推进特殊人群社会管理创新

  (一)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1、学习先行,整改到位。今年,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意见》出台后,我县组织相关人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工作流程、审批事项、有关表格和监管工作等进行了自查,严格规范了管理程序和内容。

  2、落实责任,抓好日常管理。提升接收效率。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从去年8月份正式启动,10月份实现了全县全覆盖的目标。日常接收工作中,提升工作效率,及时办理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手续,实现无缝衔接。截止目前,全县正在社区服刑人员xx人,解除矫正xx人,办理异地委托xx人,接受异地委托x人,没有重新犯罪对象。抓好教育矫正。一是在日常的走访过程中,结合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大力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在监管过程中,结合我县开展的 “四百”(进百家门、知百家事、帮百家忙、交百姓友)活动,切实为有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三是把县福利院和各乡镇敬老院作为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开展公益劳动。同时,采取矫正对象与乡镇、社区的五保户、特困户结对子帮扶的方式进行公益劳动。四是结合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邀请县检察院监所科有关领导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学习教育。半年来,共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xxx人次、个别谈话xxx人次、心理辅导xx人次、指导就业xx人次,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社区服务(公益劳动)xxx人次。抓实社会审前调查。完成人民法院、监狱部门委托的社会调查报告xx份,走访相关群众xxx人次,制作调查笔录xxx份,为人民法院适用非监禁刑和监狱适用假释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加强监管工作。一是县乡两级社区矫正机构对从派出所移交过来和新接收的矫正对象严格按照要求建立个人档案,并输入全省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网络化管理;二是在监管过程中严格按照接收、管理、学习、请销假、劳动、每月一汇报和每月一走访等相关制度,实行制度化管理;三是针对矫正对象的社会危害程度、年龄、是否服从管教等,实行分类管理;四是根据走访、排查的情况,对具有心理精神异常、生活困难、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有重新犯罪倾向、严重暴力犯罪特征的社区矫正对象,实行重点管理。五是按要求从6月份开始对矫正对象实行手机定位管理。

  (二)抓好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组织业务学习。近期,省安置帮教办下发了闽安帮办〔20xx〕7号和8号文件,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和分类帮教管理进行了规范,我局及时将文件传达到基层司法所并组织人员学习,要求基层司法所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扎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和分类管理工作。

  二是全面完成排查走访活动。从4月份开始,我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基层司法所通过两个多月的排查走访,全面摸清和掌握了我县2007年5月至20xx年 5月五年刑释和三年解教人员共计xxx人,基本信息全部录入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卡率达100%,重新犯罪率0.3%。据排查走访统计,今年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共安置xxx人,安置率达96%,其中落实责任田人数xx人,政府安置人数x人,个体经营人数xx人,社会企业安置人数xx人,原单位安置人数xx人,基地安置人数x人,其它安置人数xx人。被帮教的释解人员xxx人中,需要重点帮教对象xx人,重点列管xx人;落户xxx人,委托管理x人;脱管人员xx人,其中虚假信息x人,见档不见人x人,户籍在外地x人。

  三是抓好县、乡两级挂包责任制的落实。重新调整了县、乡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挂包的重点对象,切实落实重点对象分解挂包责任制,实行包管理、包教育、包转化措施,降低重新犯罪率。

  四是抓好帮教协议的签订。各基层司法所在排查回访回归人员基本情况的同时,认真指导各帮教小组及时和回归人员签订帮教协议,落实帮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