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以来,按照县综治办部署和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政法会议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经济发展主题,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并完成了上半年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的各项指标。
一、积极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度
我局认真学习中央、国务院、市县《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综治学习刊物等有关文件,全局上下高度重视,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展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综治工作和社会发展衔接平衡与协调发展。修订领导责任制,认真落实内部安全防范措施,保卫组织健全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通过主要领导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并解决综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局内部达到“三无”(无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无内部职工违法犯罪;无因内部矛盾纠纷激化引发的群事件)。我局积极参加县综治委组织召开的会议和活动并贯彻落实,加强与承包乡镇的联系,积极推进基层打防控体系建设和群防群治工作。完善工作制度。
二、加强了普法知识学习教育,加强了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
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和实际,做好“xx”普法及内部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我局主要领导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xx”普法知识和综合学习刊物,积极争创安全文明单位,努力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同时加强了机构建设,在局长总负责的基础上,由副主任科员专抓“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为把综治任务落到实处,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等事故的发生,我局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充分做到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排除。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全年国民经济计划
我局按县委、政府的要求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展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协调工作,并按规定秩序统筹安排用于政法、综治的投资基本建设,保持物价价格总体水平基本稳定,加强物价管理,督促、检查物价政策的执行情况,查处价格违法案件,促进了我县的科学、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