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工作总结范文(3)

时间:2021-08-31

(三)统筹谋划人事人才工作,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全年共为公安局、教育系统、文广新局、西路军进疆纪念园、住建局、审计局、社区、基层劳动保障站招聘市财政自聘人员702名;落实《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做好人社职责范围内人员摸底、审核、报送工作;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编办联合开展XX市“吃空饷”专项检查,共涉及5人。组织开展《XX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中长期评估和高层次紧缺人才统计的工作;引进农业系统专业人才2人,到985、211高校招聘人才XX市共计申报计划40人;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工作,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同自治区人社厅签订了潞新公司移交人员协议书,完成移交人员工资核定及档案接收工作;通过奖惩、考核、落实工资待遇来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工作。

(四)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深入宣传明法理。深入用人单位、建筑工地开展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与劳动者权益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发放《劳动合同法宣传手册》5000册和劳动者权益维护辅导讲座光盘600余份;在时代广场、科技孵化园和市区人流量较多的地方,悬挂宣传横幅举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切实提高劳动者自觉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行为。

  2.仲裁调解化纠纷。从规范文书、机构、设施(三室一庭)、制度等方面入手,通过规范仲裁裁决文书不断提高仲裁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办案能力,规划设计并投入经费精心打造仲裁机构组织健全、仲裁队伍基本稳定、仲裁工作制度明确、仲裁保障相对有力的劳动人事争议标准仲裁庭,制定“普通案件定期议,重大案件及时议,复杂案件专题议”的制度,坚持对每一起案件进行充分讨论、民主决策,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公平。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5起,办结80 起,结案率为94%。

  3.执法监管促整改。强化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法律法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预缴工伤保险费情况等专项检查,做到监测预警,超前防范。充分利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平台,开展调查摸底、重点检查,提高了专项检查的工作成效。共年审单位1439家,涉及53623人,审核劳动合同36535份,注销单位37家,转入地区年审单位10家,较2014年新增年审单位58家,补缴社会保险184065.08元。开展日常巡查检查用人单位237家,其中餐饮娱乐企业80家,煤矿山、砖厂、砂石厂30家,工业园区企业110家。开展劳务派遣公司专项检查17家。受理投诉举报52件,协调处理32件,涉及48人,为劳动者追索工资、押金及劳务费等共计1484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