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乡镇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4)

时间:2021-08-31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逐步完善政策制度保障体系。积极推行法制工作领导责任制,重大事项决策前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行政许可集体会办制度等,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

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严把标准、严格审批,认真贯彻执行游泳场所国家标准和《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对新开的游泳场所严把标准,对老的游泳场所认真复查,按规定达到国家技术标准后方准予对外开放。全市水上项目共审批24家,其中许可11家(游泳),备案登记13家,按照《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加大水上项目(游泳)执法力度,每家场所开放期巡查不少于3次,共计安全巡查约80场次。同时,为确保体育部门法规能得到贯彻落实,每年都对社会力量办的体育单项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以及裁判员、运动员等级办证和体育产业的行政许可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到位,很好的维护了《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七、依法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努力打造“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好”的审批方式。认真做好我单位浙江政务服务网审批事项应用建设工作,对已入库的事项进行核对和信息完善。

八、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网上办公应用系统培训,切实推进我局电子政务建设。二是通过设立政务公开专栏、便民手册、瑞安体育网站等方式,主动将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实现“阳光政务”。三是在瑞安政府信息发布网上及时公开本局政务动态、通知公告、工作总结等一系列有关民生事项信息,目前公开195条,促进依法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