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家税务局年度工作总结范文(5)

时间:2021-08-31

(二)精细管理提高效率

1、加强增值税管理

  一是努力实现“一降一升”目标。针对今年来新增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负申报率和税负率两个考核指标,及时进行研讨,提出了“降低零负申报重小户、提高平均税负重大户”的管理思路,严格把好一般纳税人认定关,以减少因企业非正常原因造成的零负申报问题;利用市局税收征管辅助系统和我局信息中心自行开发的增值税零负申报管理系统,加强对零负申报企业和低税负企业的筛选预警,督促管理员采取税源巡查、纳税评估、发放异常申报质询书等税收管理措施。与此同时,加大对税源大户分析监控,确保税负不低于上年平均水平,以此拉动全局总体税负的提高。通过以上管理措施,使我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负申报率和税负率实现了 “一降一升”的目标,零负申报率由上年的46、17%下降为23、7%,税负率由上年平均3、69%上升到4、41%,降幅和升幅均居全省前列。

  二是加强民政福利企业的税收监管。采取每月突击抽查与联合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民政福利企业的税收监管真正抓到实处。认真做好福利企业年审工作,根据省市局统一布置,与民政、地税有关部门联合对全县26户福利企业进行了年检年审,从税收政策层面、残疾人人数、出勤率、财务核算等方面进行了审核,对发现的问题(主要存在购进货物来取得正规发票,人为抬高税负率,残疾人出勤率有待加强日常管理,减免产品和项目是否符合减免条件,财务核算有待加强)分别要求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达到要求。积极落实《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实施办法》,完善内部工作流程,做好福利企业认定资料接受、传递、审核工作,实行经办责任人层层签收,明确工作责任,把好福利企业审核认定关。

  三是建立零负申报分类管理办法。自行开发了零负申报分类管理系统,对连续三个月连续零负申报的查帐征收户进行自动筛选,按企业销售收入和进项税额大小划分控管类别,分别实施纳税评估、实地巡查、发放质询书等一系列控管措施。通过系统自动化处理,减轻管理员的工作压力,提高了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农副产品收购凭证开具数据较大的企业,实地核实他们的真假。特别是对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加强帐簿健全和真假的核实,督促他们如实申报,以此减少零、负申报率。零负申报率由2005年的平均46、17%,下降为23、7%。

  四是开展企业存货和下脚料销售核查清理工作。针对企业在存货管理中存在预收货款,发出货物未作销售及部分企业下脚料不入帐等问题,为加强对企业存货和下脚料销售的税收管理,全面堵塞企业少报迟报销售、虚抵进项的漏洞,根据省局督办通知单(2005)第6号及杭国税流[2006]17号文件精神,从年初开始,对所辖企业年末存货和下脚料销售进行了全面核查。将存货核查工作与增值税低税负评估、所得税汇算清缴等工作结合起来,采取下户实地抽样核查的办法,对存货种类库存量及金额较大的或有疑问的进行抽样核查。发挥纳税评估的指导作用,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对各类异常指标的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做到以评促管,以管促收,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共核实企业297户,应补计销项税金212185、10元,补税64160、90元。

  五是做好四小票审核工作。按照总局、省局关于专用发票和四小票核查工作的要求,及时完善核查工作的有关制度和流程,努力抓好核查工作的质量,在核查工作中通过对核查有关资料的审核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先后两次召开了四小票工作会议,明确了工作职责和移送金额,不断提高核查工作的质量。认真组织实施“四小票”审核监控管理系统的运行工作,及时明确系统操作的有关工作流程,确保了系统的正常运行。共审核发票1029份,其中发现假票300 份,查补税款 6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