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监察年度工作总结范文(7)

时间:2021-08-31

二、劳动保障监察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近年来,随着城镇建设步伐加快,大量农民工涌入,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主要是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方面的问题,建筑施工单位非法层层转包,使得拖欠民工工资现象层出不穷,不断增多。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1、建筑领域劳资纠纷处理难度加大。

  2、对无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处理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33条将劳动保障监察的范围扩大至无营业执照或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单位”,这一规定切实保障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对在实施过程中具体如何操作没有作明确规定,如这些单位是否可作为处罚的对象,对涉及到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的问题如何处理,被无证单位招用劳动者是否应当得到补偿等。这些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明确。

  3、投诉人无理取闹,妨碍正常办公。

  4、劳动监察力度不够。虽然每年每个劳动监察员巡视监察不得少于50户企业,但用工单位分散,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仅一辆执法车,有时只有步行或坐公共汽车进行监察。

  下半年工作思路和主要工作措施:

  (一)继续以规范劳动用工秩序为重点,开展对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制度的建立、社会保险扩面征徼、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权益保护、技术工种持证上岗等专项执法监察工作。

  (二)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源头治理。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督促检查企业建立工资发放制度、缴纳工资保障金等用工源头上入手,完善各种制度,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减少或杜绝违法案件的发生。

  (三)扎实开展劳动监察两网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