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范文(7)

时间:2021-08-31

二)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功能有待完善。在硬件方面,我市特区内各区20**年配置的“城管通”已使用两年多,已至故障高发阶段,一些监督员反映“城管通”常有死机、按键不灵或gps连接不畅现象。在软件方面,各区级平台及一些责任单位操作员反映数字城管平台系统有时会出现不稳定或速度慢的现象;有时不能及时收到区监督指挥中心发送的核实核查指令或短信通知,从而影响上报问题或核实核查的效率。

  宝安、龙岗两区分别建立了相对独立的区级系统平台和独立的问题信息采集、处理数据库,区级平台与市级平台软件由不同单位开发,数据库结构不完全一致,交换数据时偶尔出现故障;特别是在实施评价时,有些建立了独立数据库的区级平台会有意删除一些不利于本区评价结果的数据,从而影响区级平台评价和区属责任单位评价结果的公正和公平。由于当前技术平台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制约,一些创新或完善性的管理措施得不到技术支撑。如特区内的“城管通”均配置外置式gps,无线连接易出现通信中断现象(特区外因配置内置gps手机,无此问题),对监督员的有效实时定位监管难以实现;对独立建库的区级平台通过删除数据从而影响评价结果公正性、公平性的行为难以从根本上予以防范。

(三)监督员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目前,全市监督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发现问题的能力和结案质量均有待提高。究其原因,为主、客观双方面因素所致:一是,部分区管理体制不顺畅制约了管理效能。目前,二期工程XX区、光明新区、XX区已全面采用信息采集市场化模式,而特区内各区(除XX区外)虽也采取了聘请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招聘监督员的办法,但实际运作中,监督员与公司之间仅为人事挂靠关系,区监督中心则“管事又管人”,导致成本较高、效能相对较低。如,XX区由于监督员身份主要为户籍下岗员工,人员结构单一,队伍庞大,未有合理流动,不仅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和考核规定实施难度大,且造成了维稳工作的巨大压力,区城管局为此指定一名副局长负责监督员管理,并从各部门抽调20余人组建了一支维稳队伍,但就目前情况看,监督员安于本职工作者不多,信息采集质量也未得到突破。

  二是,区级平台存在过分追求评价分数而制约监督职能的问题。在现行评价体系中,区属全部责任单位是一个评价整体,当前的行政管理体制下,区级监督与区级执行实质上是一个被评价的联合体,共同面对上级或外界的评价压力,荣辱相关,难以超脱,并未实现监督与执行的实质分离。当执行力不能全面配套、快速提升时,发现的问题越多,处置的压力就会越大,处置率就会越低,区级评价得分也相应会越低。即使大多数区属责任单位能按时完成处置任务,但只要有少数案件量大的责任单位(如街道执法队)处置率上不去,也会拖累整体评价结果。在“只看结果,不管过程”的督办模式下,要使全区责任单位评价得到高分,最简单的办法,其一就是要求本区自己管理的监督员少报问题,人为减少区属责任单位应处置的问题量,从而相对提升本区责任单位处置率;其二就是区监督中心降低结案标准,以次充好,对未达到处置标准的案件也予以结案,从而变相提高区属责任单位的处置率。这一监督与执行未实质高位分离的体制缺陷,使各区监督指挥中心发现问题的积极性受到压抑,监督职能受到制约。 三是,监督员配备比例和方式与监督员实际工作量脱节。各区城管监督中心普遍反映,通过二年多的运行实践,现行每3个单元网格配1个监督员的方法与监督员实际工作量脱节。例如,有的网格区域全部为成熟社区(如莲花一村),社区内由物业公司管理,监督员巡查范围仅为社区外围,巡查面积过小,发现问题少,有的甚至一天难以上报一宗案件,工作量不饱和情况严重,有的区域为偏僻地段的工作网格也存在同样的问题。监督员配备方法存在的问题,造成各区监督员队伍臃肿,增加了管理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