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局十二五工作总结

时间:2021-08-31

  回顾“十二五”,全局干部职工团结拼搏,锐意进取,圆满完成了“十二五”“一纲要四规划”制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海事局的跨越发展。

海事局十二五工作总结

  五年来,我局保障了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基本稳定。确立“水上安全可控”发展愿景,从信息和行为两个方面,实现对相关要素的有效掌控,达到“准确信息的零延迟获得、有效行为的随时响应”。梳理砂石运输船、灌河水域通航、碍航养捕、游船、客渡船、中韩客货班轮、船载危险品运输等七项安全隐患,为持续推进隐患整改打下坚实基础。“十二五”期间,我局共组织开展搜救行动249次,1986人遇险,成功救起1857人,五年间水上搜救成功率93.5%。

  五年来,我局有效服务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障30万吨级航道、30万吨级原油码头、赣榆港区10万吨级航道、徐圩港区防波堤、灌河口航道整治、连盐铁路灌河特大桥等重点工程安全有序建设。牵头开展口岸“三互”试点改革。实施“一站式”政务管理,一级审批的海事业务实现当场办结,二级和三级审批的海事业务较法定时限缩短了30-50%。取消船舶港务费等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十二五”期间,我局连续五年获得建设有功(先进)单位称号。

  五年来,我局实现了内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完成核编转制工作,组建后勤管理中心,实现了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全面分开。通过关怀帮扶、合理疏导等方式缓解内部退养人员矛盾,实现了队伍整体稳定。坚持运行海事管理体系18年,保持国际国内双认证。档案管理通过省五星级复查,连续五年获市考核优秀。连续两年获海事局职工运动会总分第一名。政风建设连续五年在口岸单位名列前茅。

  五年来,我局装备信息化建设实现了突飞猛进。VTS系统建成了5站1中心。CCTV建成1个中心5个分中心。沿海VHF建成5站2分中心。建成60米级、40米级以及18米、17米、12米巡逻救助船艇共9艘。建成灌河、赣榆及盐城射阳三个海事处工作船码头及陆域监管设施。海事监管基地建成,溢油应急设备库主体完成、设备试运行。研发“北斗海上落水人员搜救指挥系统”,科技成果鉴定为国内首创。“十二五”末,我局入账固定资产达2.95亿元,较“十一五”末增长了87%。

  五年来,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海事局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省文明单位标兵、省文明单位、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海事局(原海事处)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职工小家”。政务中心被授予省工人先锋号、省“青年文明号”,指挥中心(交管中心)被省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七彩海事”志愿服务队被评为省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市“与雷锋车同行”优秀志愿品牌和区优秀志愿服务集体。“十二五”期间,我局1人被评为市劳动模范,6人获市“五一劳动奖章”,1人被评为市“首席员工”。

  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十三五”工作思路

  当前国家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各项工作交织、问题复杂。执法模式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给海事执法、审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严追究责任给海事监管工作带来了更大的压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养老保险改革、规范津补贴给干部职工思想带来一定冲击。深刻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引领新常态成为我们面临的主要形势。

  (一)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发展的新方向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提出必须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海事部门必须围绕中央“十三五”规划,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一带一路”建设带来了发展的新机遇

  市是全省“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区和先导区,是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节点城市、中哈物流中转基地和上合组织出海基地。港口是把握“一带一路”建设等机遇的重要载体,也是全市发展的核心要素。港口大建设、大发展给海事部门维护水上安全形势稳定、服务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海事部门充分履职、提升监管能力带来了机遇。

  (三)行政审批模式改革提出了海事监管的新要求

  根据海事系统上报的取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船舶签证可能会在近期取消。船舶签证是海事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手段,是了解船舶信息、动态,保证监管有效的重要抓手。船舶签证取消后,海事系统将面临监管方式由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变,对海事部门如何更好地通过信息化、可视化的监管手段开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航运不景气、责任追究机制给执法工作带来新压力

  航运不景气使得船公司降低安全方面的投入,给水上交通运输带来安全隐患。同时,一旦航运复苏,辖区潜在的安全隐患也将暴露,比如灌河水域码头建设、船舶航行等问题。此外,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追究呈常态化。这要求我们既要做好自身监管工作,也要加强与司法机关、地方政府以及其他海事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有效履职,避免受到责任追究。

  (五)津补贴政策给维护内部稳定、提高工作积极性带来新影响

  2015年海事系统规范津补贴政策出台,我局机关职工收入有一定幅度下降,同时灌河海事局津补贴标准与局机关及其他分支机构不相一致。收入下降、标准不一导致职工思想存在一定程度波动,可能成为影响部分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的因素之一。作为临时性的应对之策,我们采取了一些措施。长远来看,局仍将积极向上级反映,力争问题合理解决。

  面对中央部署、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以及海事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海事局将充分履行海事职能,牢牢把握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中心工作,围绕“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做好大文章,服务大项目、大工程、大码头、大船舶。“十三五”期间海事局工作总体思路是: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大力推进“三化”建设和法治海事建设,服务全市“一带一路”核心区和先导区建设,提高素质,完善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引领沿海海事监管能力提升,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安全、高效、便捷的环境。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发展环境下,海事局将不畏艰难、锐意进取,奋力开拓“十三五”科学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