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提标工作动员会上的演讲稿

时间:2021-08-31

农村低保提标工作动员会上的演讲稿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20xx年农村低保提标实施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由于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我县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自2012年元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月人均300元提高到365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1400元提高到3480元;为进一步规范做好农村低保这项民生工作,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经县政府同意,全面实施农村低保重新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工作。下面我就如何做好此次农村低保提标实施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提标实施意义

  20xx年初我县农村低保已由年人均1000元提高到1400元,仅相隔一年农村低保再次大幅的提标,首先是由于市场物价大幅上涨等诸多因素,1400元的保障标准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需求,急需要提高农村低保的保障标准,维护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其次是落实"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规划要求,在"十二五"期间,我县的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等标准都要实现年均10%以上的增长,并建立健全保障标准与物价挂钩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第三是此次保障标准的提高是全市统一实施,三县三区农村低保标准统一提高至年人均3480元。第四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必然趋势,**市始终致力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在城乡低保工作表现上是全面缩小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差距,最终形成城乡低保统一实施方案、统一收入测算办法、统一申请受理程序,达到城乡一体化。为此,各级民政部门以及低保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对待此次农村低保提标实施工作,切实增强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二、严格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程序,把握关键环节

  农村低保要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镇级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规范实施,不得随意减少工作环节,确保审批程序的性完整。同时,在农村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工作中要注重把握几个关键环节:

  一是要准确核算申请对象家庭年人均收入。申请对象的家庭年人均收入是判断是否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唯一准绳,也是确定补助金额的"度量标尺"。今年我县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评估办法》,两个"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应计入家庭收入项和不应计入家庭收入项,在一定范围内确定了土地产出、养殖产出和外出务工、农业(农民)补助计算标准,以及赡(扶、抚)养费计算方式。请各级民政工作人员和低保一线工作人员严格对照两个"办法",逐一入户核查申请对象的全部家庭收入,从而确定保障对象和补助金额。

  二是要严格执行农村低保的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工作。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制度的执行是充分体现农村低保公正性、公平性和公开性,各镇要切实督促各村(居)委会开展好农村低保的村民代表民主评议工作。评议会议不仅村民代表要过半数参会,镇包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都必须参加民主评议会议,并与村民代表一起在评议会议记录上签名,对评议结果负责。同时,也可以邀请当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会,准许群众旁听,充分体现农村低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此外,要实施好农村低保的"三榜公示",对村(居)委会民主评议的情况、镇人民政府审核的情况、县民政局审批的情况张榜公示,将申请对象家庭的户主姓名、家庭成员姓名、家庭年人均收入、保障类别、补助金额分自然村张榜公示,第一榜不得少于7天,第二、三榜不得少于5天,并设立举报电话。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的工作环节到位,能够有效促进农村低保的公平、公正,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做到农村低保"不失公正、不养懒汉、不悖公德"。

  三是要着力实施分类施保。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在测算与评议相结合的基础上确定保障对象补助金额,根据造成家庭困难成因的'不同,实施分类施保。对农村困难群众中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无赡"扶、抚"养人的"三无"人员实施全额救助,对因家庭成员重病、重残导致家庭困难和单亲低收入家庭给予重点保障,对其他因素造成家庭困难的给予适当救助。

  三、强化动态调整,规范日常管理

  一是切实加大动态调整工作力度。区划调整前我县农村低保实行年度复审,季度适当调整,农村低保存在"进多出少"、"只进不出"的现象。今年我县农村低保已取消年度审批,实行按月审批,对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对象及时核退,对符合条件新申请对象及时受理审批,各镇要加大动态调整工作力度,对农村低保动态变化情况及时上报,做到农村低保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同时,以此次农村低保全面实施重新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工作为契机,进行一次大规模的动态调整,对原享受保障的对象通过进行入户核对家庭收入及保障人口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家庭保障人口和保障金额,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予以核退;对已死亡或纳入社保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及时核减、核销;对已纳入农村五保保障的低保对象及时核退农村低保。

  二是规范农村低保日常管理。首先规范"户"。农村低保明确规定"以共同生活家庭户为单位",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存在部分"拆户保、拼户保",造成低保对象不明确,资金发放不准确,其他配套政策难落实,在此次农村低保提标实施工作过程中,要切实整改到位。其次规范"表"。()()农村低保申请审批表明确要求提供书面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及身份证、收入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残疾证、重病医学诊断证明),缺一不可;申请时间、入户调查时间、民主评议时间、审核审批时间和"三榜公示"时间存在一定的关联性,要规范填写;家庭成员年纯收入、家庭年收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保障金额存在差额关系,要准确填写。第三规范"批"。县、镇、村三级要严把审核审批关,实行"六个不批",即:不符合条件的不批,手续不齐全的不批,收入核查不清的不批,评议有异议的不批,不按规定程序的不批,未经集体研究的不批,农村低保要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和规定模式进行报批。第四规范"档案"。县、镇两级要规范农村低保对象档案管理,做到一镇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并保存村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和公示清样。

  四、分步组织实施,强化工作措施

  刚才,县政府办纪检组长刁节霞同志宣读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此次农村低保提标实施工作共分六个阶段进行,每一阶段都有时间要求和工作重点,请各镇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分步组织实施,同时各镇要强化工作措施,抽调人员,组织培训,切实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此次农村低保重新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工作。

  同志们,农村低保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民生工作,事关农村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对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要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开展这项工作,任何时候都忽视不得,粗心不得,松懈不得。这次农村低保全面重新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希望会议结束后,各镇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立即行动起来,集中力量,确保9月底前完成该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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