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湘潭养猪协会的调查演讲稿

时间:2021-08-31

  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对湘潭养猪协会的调查

对湘潭养猪协会的调查演讲稿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为促进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最近,我和省直有关部门的同志,就湘潭市养猪协会的发展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湘潭市的养猪协会是随着生猪产业的发展,由农民和龙头企业自愿发起,政府引导而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各种类型的养猪协会l26个,共有会员5.4万多个,占全市养猪农户的13%,年出栏生猪138万头,占全市出栏生猪总数的30.25%。

  从调查情况看,湘潭市的养猪协会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龙头企业带动型。湘潭市把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作为生猪产业化经营的重中之重。全市拥有伟鸿、港越、先锋、三旺、金锣等生猪加工企业13家,年加工能力170万头。这些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为养猪协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全市由龙头企业带动创办的养猪协会74个,占全市养猪协会总数的59%。如以分割肉加工外销为主的湘潭伟鸿食品有限公司带动发展的养猪专业协会有40个,拥有会员3000余个,建立了年产优质安全生猪近80万头的供应基地。2003年该公司出口创汇850万美元,今年上半年出口创汇逾750万美元,预计全年可创汇近2000万美元。二是基层组织举办型。全市由基层组织创办的养猪协会21个,占养猪协会总数的l7%。湘潭县青竹村养猪协会就是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牵头成立的,村支两委成员既是协会骨干,又是养猪大户。这种协会的形式深受群众欢迎。目前除了本村272户养猪户入会外,还吸引了周边9个村的800多户加入协会。2003年,协会出栏生猪3.8万头,预计今年该协会出栏生猪5万头以上,农民人均新增纯收入400元左右。村支书卢国良带头养猪致富,2003年他家出栏生猪325头,养猪纯收入3.8万元,预计今年出栏生猪380头,养猪纯收入6万元左右。三是专业大户牵头创办型。全市由专业大户牵头创办的养猪协会22个,占全市养猪协会总数的17%。湘乡市东郊乡新塘村养猪协会由5个养猪大户牵头创建,发展会员165个,2003年协会共出栏生猪2.96万头,会员人均养猪纯收入过2000元,占人均纯收入的60%。四是技术服务部门领办型。全市这类养猪协会有9个,占全市养猪协会总数的7%。湘潭县石潭镇畜牧站与镇信用社联合创办的养猪协会,拥有会员758个。2003年协会出栏生猪7万头,创产值5000多万元。通过创办养猪协会,进一步增强了基层畜牧防疫部门的服务功能。

  湘潭市养猪协会的宗旨是为会员从事生猪产业化经营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1)统一引种。为确保生猪品质,协会帮助会员搞好生猪品种改良,统一引进种猪,并提供技术服务。(2)统一质量标准。协会印发《无公害生猪生产技术规程》,要求会员严格实行科学化、标准化养猪。湘潭县青竹村养猪协会实行联保户之间互相监督,对出栏生猪进行登记标志管理,强化了会员养猪的安全质量意识。他们还注意创建生猪品牌,申请了注册商标、无公害基地认定和无公害优质农产品质量认证。(3)统一借贷。协会一般都建立了信贷联户担保制度,实行会员借贷联保责任制。由3—5户会员自愿组成联保小组,再由协会向银信部门申请借贷,协会和联保小组监督借贷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有效地解决了会员养猪借贷难问题。湘潭县石潭镇信用社通过这种方式今年已向养猪协会会员发放借贷1200万元。(4)统一防疫。协会和龙头企业形成了自己的生猪疫病防治体系与制度。韶山市三旺公司聘请兽医,分片就近为l200多户养猪户提供服务,不收出诊费,只收药品成本费,兽医工资由公司负担,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一例生猪烈性传染疾病,其它病死亡率也控制在2%以下。(5)统一饲料。协会组织供应的饲料不仅价格较低,质量有保证,而且会员还可享受赊销优惠。正大、正虹、汉德利等饲料加工企业与当地养猪协会签订饲料供应合同,降低了会员的养猪成本。(6)统一培训。协会注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养猪技术培训服务。今年全市养猪协会已举办技术培训班324期,培训会员2.8万人次。(7)统一销售。协会发挥外联市场的优势,统一对外签订生猪销售合同,减少收购环节的工作量,防止收购商对养猪户压价、卡秤,保护了会员利益。

  二、主要成效

  调查表明,湘潭市围绕壮大发展生猪产业,引导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养猪协会,对于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积极作用。

  1.促进了生猪产业发展。近几年来,湘潭市生猪产业化经营稳步推进,产业不断壮大。生猪养殖规模扩大。2003年,湘潭市出栏生猪457万头,按农业人口计算人均出栏2.24头。全市以养猪为主的养殖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55.3%,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8个百分点。在养猪协会的

  带动下,全市规模养猪户明显增多,其中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专业大户有32家。岳塘区摇泉村党支部书记、养猪协会会长李国清今年已出栏生猪2000多头,全年可出栏生猪5000头。生猪外销出口增加,市场开拓能力增强。全市共有11家出口注册活大猪猪场,4家自营出口大中乳猪分割肉加工企业,l9家皮革加工企业和肠衣、骨粉等企业。2003年共加工出口生猪24万头,创汇1400万美元,其中由协会组织供应l9万头,占出口总数的79.2%。生猪产业链得到延伸。生猪产业的发展,带动了运输、饲料、兽药等相关产业的发展。雨湖区砂子岭饲料、兽药批发市场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已有大小批发商50多家,年交易额达4亿元。目前,湘潭市已成为全省中仔猪出口、猪肉加工、猪皮加工、种猪生产、兽药生产的重要基地。

  2.提高了生猪产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传统的生猪产业服务体系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普遍存在服务内容单一、手段落后、功能不强等问题。养猪协会的组建,通过对会员养猪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有效地解决了养猪户普遍面临的信息难寻、疫病难防、资金难筹、生猪难销等问题,完善了生猪产业服务体系。湘潭县青竹村的群众说:“协会对我们喂猪实行一条龙服务,特别是解决了我们喂猪怕死猪怕卖不出的难题,养猪协会真是好!”

  3.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协会的发展,使分散的农户与龙头企业建立起了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解决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使分散经营的小农户组合成专业生产联合体或大规模的生猪生产基地,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农民发展生猪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养猪协会组建后,一家一户不再直接面对市场,由协会统一承担生猪购销任务,解决了养猪户的后顾之忧,增强了他们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全市近三年来通过协会收购、外调生猪485万头。湘潭市的养猪协会大多与伟鸿、心连心、三旺等公司签订了长期的生猪购销合同,解决了协会会员绝大部分生猪的销路问题。

  4.增加了农民收入。2003年湘潭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166元,新增收入中有50%以上来自生猪产业。湘潭县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208元,增长7%,其中以生猪为主的畜牧水产增收148元,占农民新增收入的69%。青竹村成立养猪协会前的2000年,全村人均纯收入只有l930元,到2003年达到3680元,增长90.7%,其中养猪收入由380元增加到1130元,增长1.97倍。今年由于生猪价格好,养猪规模效益增加,农户出栏一头生猪一般获利200元以上,养猪已成为湘潭市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渠道。

  三、几点启示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湘潭市引导扶持养猪协会发展的做法,为我们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1.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与壮大优势产业相结合。只有以优势产业为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才会有稳固的基础,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湘潭市坚持从实际出发,围绕做大做强生猪产业,引导扶持养猪协会的发展,通过协会的发展,变传统产业为优势产业。各地在引导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围绕优势产业、特色产品来进行。通过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使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得到提高,优势产业得到壮大,农村经济得到繁荣,农民收入得到增加。

  2.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湘潭市发展养猪协会注意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实现了龙头企业与协会发展的“双赢”。各地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要加大对农产品加工、流通等各类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企业带动能力,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龙头企业对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要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产业化模式,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依靠龙头企业的品牌优势、信息优势和销售渠道,提高进入市场的能力,实现良性发展。同时,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干部、农业技术人员、专业大户等在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的重要作用。农村基层干部、农业技术人员、专业大户,他们或者掌握一定的销售渠道,或者掌握生产技术,或者有较强的外联能力。通过他们领办专业合作组织,能较好地解决信息、技术、资金、销售渠道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支持他们牵头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3.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湘潭市养猪协会在发展过程中,注意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体现了农民的主体地位,维护了农民的利益。在引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中,必须始终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民办,就是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坚持自愿的原则,以农民为主体,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民管,就是要由农民自己参与协会的决策与管理;民受益,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突出为会员服务,为会员增收。

  4.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加大政府引导扶持的力度。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目前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引导扶持。中央1号文件指出:“中央和地方要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这一要求,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要制订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各种措施,采版权所有

  取财政投入、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措施,从资金投入、科研与技术推广、教育培训、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市场信息、提供检验检疫、社会化服务等方面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农口各有关部门要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项目列入本系统的项目支持范围;农村信用社应当坚持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宗旨,为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信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