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6日至20日,我有幸参加了在江门市委党校举办的xxx市xxx2年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的学习,市党校结合当前国内外形势和社会发展实际情况,贯彻学以致用的教育方针,安排了专门从事理论研究的专家和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领导亲自给学员授课,使我深受启发、受益良多。特别是学习了“突发公共事件的媒体应对要求和技巧”的情景模拟新闻发布会的课程。通过参考分析近年来国内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新闻发布会及各种公布信息平台,使我深刻领会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着重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和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信息公布责任。假如突发了食品药品公共安全事件,如何应对社会各界群众和新闻媒体。这时,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信息的提供与交流的重要性对树立政府的公信力和稳定社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作用尤为显著。下面我浅谈公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重要作用和应注意的问题:
一、有利媒体更全面地发挥正面作用
客观地说,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肯定要大于公民的社会责任,政府部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新闻媒体有正面作用和负面作用,应充分保护其公开表达思想的积极性,引导其在畅所欲言的同时,建立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意识,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避免媒体对事件的报道出现负面信息(特别是网络方面)。可以让各方在没有压力的情况下,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提出自己的建议及见解。从而为查问题、原因、探索化解风险之道提供了更宽广的思路,更多样的方法,有效地发挥了媒体担当政府喉舌的作用,起到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引导企业诚实守信经营、引导公民守法自律的重要作用,加深了公众对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深刻理解,更进一步增进了公众对政府部门及媒体的信任。
二、有利于树立政府的公信力
公信力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公共权力在民众内心深处形成的责任,是一种沉淀聚合在心灵之间的无形力量。近年来,我国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相继暴露,如何以人民利益为重,防止疫情发生或有害食品的扩散,做好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等方面工作,对政府部门的严峻考验。政府如处置失当,一旦失去公信力,就会陷入“无论怎么说,老百姓也不相信”的被动局面,甚至以“逆反”的心态理解政府的话语。
长期以来,新闻媒体、政府主管部门和公众之间缺乏互动与信息沟通,总体上是官方会议公布信息的单向传输、公众难以听到真实的声音,要么是社会各界呼吁、信息传输半路天折、诉求难以上达;要么是媒体看在眼里、急在心头却无力帮助解决问题。政府部门应当准确把握和理解群众的心态和需求,更加及时、主动、准确、客观、公正地将信息传递给公众,采取有效的措施,妥善处理突发的公共事件,以真诚赢得公众的理解和信任,从而树立政府的公信力。
三、有利于政府部门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当出现突发的公共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因是不可预见性和结果不可预测性,处理这种突发事件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多个行业。因此,会存在多种处置的方法、措施、意见,一时难以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必然会引起各种争论。政府部门要改变以往的做法,放下“架子”保证各种诉求和合理意见能及时准确上达。政府在面对公众与新闻媒体的压力时,必须学会与公众、媒体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应充分发挥政府的权威性和号召力,有效地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各行业的专家、社会的相关代表进行集体讨论,既可以在互相争论中明辨是非,又可以在批评中完善决策,通过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使其做出的决策更科学、更合理、更具可操作性,并将公众和媒体关注的信息与处理结果真是客观地公布于众。
(一)应及时发布信息。
回顾和分析近几年媒体披露,在社会引起广泛影响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不难发现,有一部分所谓的事件缺乏科学依据,有的甚至有炒作和商业的嫌疑。主要原因是:目前存在公众迫切需要获得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与政府不能提供更多关于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矛盾,当社会上关于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信息的传播处于无序状态,真假难辨时,公众又得不到真实信息时候,恐慌就会随之而来。一般来讲,公共首先会寻求纵向传播渠道所提供的权威信息,纵向信息渠道的控制者显然是政府;如果纵向传播渠道处于沉默状态或者提供的信息与公众对危机事件的感知存在较大的差异。那么,客观上就促使人们从横向传播渠道或互联网传导的信息中寻找信息。人们对信息的接收往往是先入为主的,如果政府不敢或者不能迅速地公开信息就等于拱手送出了话语权。因此,建立起规范的食品安全信息风险通报公告机制,已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当务之急。
当前引起公众注意的事件内容越重要,事件真实状态越模糊,公众的判断力就越弱,流言的传播速度就越快。谣言的传播取决于事件的重要性和事件的模糊性。政府相关部门应及时收集整理各种信息,主动通过媒体以最短的时间内,发布相关的信息,以清除公众的恐慌心理,引导公众理性对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二)政府淡化事件真相不明智。
政府处置已发生的公共事件,必须面对现实,对政府而言,最不应当出现的是“保持沉默→承认部分事实→承认基本事实→文过饰非”,企图掩盖事件的真相及淡化事件的重要性的做法是愚蠢的。如果政府在首次公开信息时采用含糊其辞,缺乏应有的明晰度,必然会引起公众及媒体在整体上怀疑所公布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的猜测。人们在应当知晓而得不到正确信息的情况下,听信流言、谣言,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在互联网时代,任何信息都是“捂不住”的,只要政府信息公开稍微迟滞一点,网络信息得到传播,不负责任的言论炒作放大、变形,势必造成恶劣的影响。与其坐等流言、谣言在社会上、网上流传,不如坦诚地公布事件真相,充分尊重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以对人民高度负责任的精神取信于民,只有这样才是唯一最有效地做法,才能避免给政府造成更大的危机。
(三)多渠道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
政府向公众主动发布信息是修复政府公信力的需要,更是建立政府、企业和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的需要。没有真实可信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信息的公开,公众难以发挥消费选择对诚信企业诚信的
引导作用,更不可能真正制约企业的不法行为。我们应尝试逐步规范公开信息的机制,把发布品种检验信息和对公众、企业预警作为网站和媒体的主要内容,形成固定的公开形式,吸引公众的参与,营造全社会对食品药品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全市人民饮食安全。
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如遇到这些“无冕之王”,不应有抵触的情绪,把他们视为“敌人”或“猛虎”而拒绝、逃避和搪塞。而是要正确面对现实,积极主动与他们沟通,真诚相见,把他们当作朋友,重视他们作为政府与公众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使政府的信息与公众的诉求能畅顺传达,化解政府与公众之间的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