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科工作的心得体会(5)

时间:2021-08-31

(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

  1、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回头看”工作,对于中介机构移交的所有权档案资料逐宗进行复查核对,确保登记档案的准确性和合法性。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集中时间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证书不得发放,保证“发铁证”,不留后遗症、不发问题证,确保所发放的证书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对于存在权属争议的土地,积极协调镇政府和相关村居进行解决,利用泊于镇滨海新城建设的契机,地籍科结合滨海新城建设,通过对土地用地性质和用地规划定性,经过与村居协商,解决了泊于镇10宗地的权属争议问题。

  2、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

  第一,去年我区开展了宅基地使用权总登记工作,今年,对去年办理的1018户宅基地进行再次审核。并对全部档案材料进行扫描入库。第二,今年经区处于滨海新城建设的关键时

  期,对新城建设的拆迁预期与户口迁入要求,申请宅基地发证量持续增加,因宅基地问题引发的上访事件也时有发生,为妥善处理土地确权办证与新城发展建设关系,我局草拟了《关于规范土地确权办证有关问题的意见》,最后经管委研究决定,形成了我区宅基地确权登记的程序,强化了镇政府和村委的基层审核把关工作。第三,稳步推进依申请办理的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对于村民申请宅基地确权登记的,地籍科依照有关流程高效为其办理。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个人申请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地籍调查工作。并针对我区出现的各种个案进行汇总制定了《我区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政策汇总》。今年以来共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初始及变更登记70宗。

  (二)国有土地确权登记

  共完成国有土地初始及变更登记117宗,城镇居民个人住房发证3427宗。共办理抵押登记74宗,抵押面积177.77公顷,抵押金额19.72亿元;房产抵押、土地备案登记86宗;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142宗;注销土地登记16宗;土地查封登记43宗。

  (三)土地登记查询

  根据《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地籍科制定了针对土地登记资料查询的严格流程。查询人进行土地登记资料查询时,必须按照查询办法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并填写《土地登记资料查询申请表》。本年度,地籍科共受理各类查询30余件,包括土地权利人、公安机关、检查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等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