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教育心得体会(3)

时间:2021-08-31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6

  在第二个师德建设月中,我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武进区教师职业行为五不准》等法律法规和文件。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每一位学生有他自己的人格,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关爱和理解,也希望得到老师的尊重和肯定。只有让师爱扎根于育人的土壤,用心去和学生交流,用爱去和学生沟通,建立起师生间的真挚情感,才会叩响学生心灵深处的琴弦,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让学生接受你的教诲。因此,我们对学生要真诚相待、真心关爱,用师爱的真情去感染他们、帮助他们,用师爱去换取学生的尊重与理解;用师爱去激发学生学习知识的兴趣。让他们在师爱的氛围中学习知识,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通过学习,我还认识到:“要是再不听课,你给我滚出去!”……这些辱骂性词句违反了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近年来,学生不堪老师在课堂上的当众羞辱,出现精神异常,甚至自杀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校园内发生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事件给学生带来的伤害往往影响到学生健康人格和心理的形成。这些“校园言行伤害”行为我们应坚决杜绝。

  作为一名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理应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时刻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努力把他们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这是时代对我们的要求,也是我们的责任。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7

  通过对姜大源教授《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及其理性思考》讲座的学习,我们认识到,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型专门技术人才的根本途径,是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时期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的基础和保证。虽然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但我国职业教育缺乏足够的理论支撑。姜大源教授认为,现在职业教育目标是以就业为导向,这是与普通教育的明显不同之处,但是在强调就业导向的时候,要关注两个问题,一个是社会需求,一个是个性需求。职业教育既然是一种教育,它就要为人的一生发展打基础,所以更要注重个性需求,即注重人本性的目标。因此职业教育不能被动地适应工作岗位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应该是通过职业教育,使学生能够主动地去设计自己的职业发展。

  虽同属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定位方面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是以“精英型”的教育模式为主,以培养高水平学术型人才为主要目标;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高级技能应用型人才,针对某一社会职业或技术岗位群的需求设计人才的培养模式,是培养能直接成为生产第一线从事专门技术工作的高技能型或管理应用型人才。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培养目标上最根本的区别:

  一是学生的综合素质较高,职业发展能力较强,具有在某一个或几个职业岗位从事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的能力;

  二是学生对职业岗位需求的前沿性技术的了解和掌握程度较高;

  三是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培养目标具有一定职业岗位较高的专业理论和技能复合性特征,需要更多的职业专项技术的学习、职业岗位适应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

  因此,我们应根据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进行科学的定位,在社会经济对高等专门人才需求类型和层次上找准位置,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系统中构建一个有别于普通高等教育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人才培养体系。

  职业教育的专业要以职业为导向。职业是职业教育的根本原则。严格地讲,职业教育的专业不应该叫做“专业”,它来自于对社会职业群、岗位群所需要的知识、技能或者态度的共同点,是一种用于教育的职业,并非完全照搬社会职业,因此应该是“教育职业”。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职业经常发生变动,所以职业教育的专业也是在经常发生变动。

  “专业”的概念是一个静态的概念,而“教育职业”是一个动态的概念。这就要求我们应针对不同层次知识基础和不同能力结构的人,因材施教,培养其成为社会需求的不同类型的高级专门人才,不仅要传授其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而且要培养其对职业岗位的适应能力,技术应用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贡献能力。

  人才培养质量是教育的根本问题,也是教育的永恒主题。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就是为了满足广大青年学生成材的需求,满足社会对各级各类不同层次高素质专门人才的需要。因此,在扩大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的同时,尤其要更加重视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质量应当坚持“规格和特色”的有机统一,必须对社会、对家长、对学生一生高度负责,坚持应有的规格标准。同时作为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的专门教育,培养质量应该突出这种人才具有的特种技术应用能力。只有坚持正确的人才培养标准,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在办学过程中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优势,通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社会声誉。

  具体到教师工作就是要在日常教学工作中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方针,合理处理好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之间的关系;特别要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坚持以育人为本,突出以诚信教育、敬业教育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把素质教育贯穿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要处理好基础知识与专业技能,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既要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应用性,还要让学生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教育教学改革要以行动为导向。行动是一个人有意识、有目标、有反馈的活动,工作是一种行动,学习也是一种行动。工作要追求工作过程的完整性,是通过工作过程导向实现的;学习要实现学生思维过程的完整性,学生不仅是教学的受体,更重要的是学习的主体。因此,职业教育的三要素是学生、教师、情境,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循学生基于主动、自我调节、建构以及情境引导、社会化意义的学,学生是在主动存在与受动存在之间转换;教师是基于激励、支持、咨询以及指示、描述、启示意义的教,教师是在反应存在与主动存在之间转换,当学生主动存在的时候,教师是反应存在,当学生受动存在的时候,教师主动存在;情境则是基于项目、案例和问题意义的境,情境是整合而存在的。

  总之,职业教育改革要实现从结构导向的教学向行动导向的教学的转变,由静态变为动态,由知识的传授向认识的传授转化,即知识产品的自我再现为目标变为知识体系的自我建构为目标;教学内容作为一个终端的产品来传授变为教学内容通过认知的过程来传授;课程材料的取舍由教育者来决定变为课程材料的取舍或选择有学生参加;认知结果的复制评价为标准变为认知过程的掌握评价为标准;程式化的知识缺乏动态的适应性变为个性化的知识具备动态的迁移性。